2019年9月7日1时30分左右,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石棉县境内)成都至西昌方向2095km+23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53.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渝BN3335重
渝BN3335重
渝B3719挂重
2016年9月,汤某红和唐某才约定共同出资购买渝BN3335重
经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渝BN3335重
(1)被鉴定车辆第四轴右侧主副轮胎、第五轴左侧主副轮胎、第六轴右侧副胎的胎冠花纹度0mm,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9.1.6条的要求。
(2)被鉴定车辆第六轴右侧副胎的胎面暴露出轮胎帘布层,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9.1.7条的要求。
(3)被鉴定车辆挂车后部的尾部标志板被篷布遮盖,未设置柔性反光
(4)被鉴定车辆发生事故后停车前的行驶速度为20km/h-21km/h。
(5)被鉴定车辆的车速(碰撞瞬间)为31km/h-37km/h。
2.川AK2Q49小
经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川AK2Q49号车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意见载明:
(1)未发现被鉴定车辆事故前存在安全隐患。
(2)川AK2Q49车速(碰撞瞬间)为75km/h-81km/h。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
1.刘某生,男,35岁;准驾车
2.李某龙,男,33岁;准驾车
经检验,排除了刘某生、李某龙酒驾和毒驾的情况。
(三)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园丁路10号3幢1-9;企业类
2.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系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1日;注册地址:重庆市万盛区金桥镇金灵庙28号;企业类
3.成华区邓世碧商贸部,成立于2018年7月5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荆翠西路2号8栋1层120号;注册资本:叁万元整;经营范围:建材批发;出资人:邓某碧。经调查,邓世碧系川AK2Q49驾驶员李某龙母亲,对商贸部的登记注册一概不知,是李某龙使用其身份证登记注册,该商贸部自登记注册以来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2019年6月,其登记所在经营场所已被转租。2019年12月27日,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市场监管所因成华区邓世碧商贸部半年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事故道路基本情况
G5京昆高速公路雅西段2012年建成通车,事故现场位于G5京昆高速公路雅西段石棉县境内2095km+230m处(成都至西昌方向),道路呈北南走向,南往西昌,北往成都,道路线性呈平直缓上坡,沥青路面。事发路段为双向4车道左弯接平直上坡路段,从左至右依次为小客车(第一车道)、客货车(第二车道)、应急车道。小客车道和客货车道宽度均为375cm,应急车道宽度为250cm。事故发生在夜间,天气为雨天。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9年9月6日,李某龙驾驶川AK2Q49“马自达”牌小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雅安市人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者情况
1.李某龙,男,汉族,33岁,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潼南县。
2.阿打某某,男,彝族,30岁,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昭觉县。
3.莫色某某,女,彝族,49岁,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昭觉县。
(二)伤者情况
4.拉马七某某,男,彝族,53岁,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昭觉县。
5.阿友某某,女,彝族,27岁,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昭觉县。
6.八且某某,男,彝族,52岁,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昭觉县。
7.拉马某某,男,彝族,53岁,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昭觉县。
以上死伤7
(三)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丧葬、医疗及善后赔偿费用:约248.7万元。
2.财产损失:约5万元。
以上合计:约253.7万元。
四、事故车辆运行有关情况
(一)川AK2Q49小
2019年9月6日晚上,李某龙经喊客人员介绍,驾驶川AK2Q49小
(二)渝BN3335重
2019年9月6日19点57分,刘某生驾驶渝BN3335重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通过调查取证,并根据《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18603120190000001号)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李某龙驾驶川AK2Q49号小
(二)间接原因
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车辆未按规定设置柔性反光
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对事故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行驶速度低于高速公路最低限速动态监控不到位,事故车辆碰撞瞬间车速为31km/h-37km/h,低于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标准60km/h,违反了《中华人民
3.未对驾驶员刘某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也未对其考核合格就认可上岗作业。经查,该公司未对刘某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和重庆·万盛交通运输安全服务网上平台学习资料均为事故发生后补做,违反了《中华人民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政府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一)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机场大队
1.履职情况。
经核实,事故中涉及的川AK2Q49号小
(1)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机场大队查处旅游车违法案11件,巡游出租车违法一般程序案208件,巡游出租车违法简易程序案843件,网约出租车违法案56件,非法营运案92件。2019年机场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4件,超额完成了总队下达勤务指标的34.3%。(2019年总队下达查处非法营运勤务指标70件)
(2)联合机场公安局执法。该大队与机场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互通的工作模式,2019年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十余台,共查处6件非法营运案件。
(3)按照勤务安排,9月6日22时20分,机场大队机动三中队4名执法人员到T2停车场重点区域进行了巡逻,对期间发现川A945SL车驾驶员的揽客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9月7日凌晨0时40分,该队执法人员陆续对T1停车场及出租车排队区域、辖区进行了巡查,3时30分航班结束返回大队备勤。
(4)加强正面宣传。利用机场播音设备宣传等手段,提示旅客不要轻信各类喊客人员的诱导,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等不正规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2.存在的问题。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机场大队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李小龙驾驶川AK2Q49号小
(二)重庆市长寿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该运输管理所系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经调查,其履职情况如下:
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开业条件,从严审批,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按时对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和安全检查等台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严格执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联合相关部门每月召开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例会,宣传和培训安全生产方面政策、法规等知识;2019年5月29日至6月底,组织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了长寿区交通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并参加了该运输管理所举办的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每月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
3.严格安全责任落实,明确各科室安全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运输企业签订和报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的安全任务和责任。
4.强化安全检查巡查。
5.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情况实行GPS动态监控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限期整改。
七、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责人员
李某龙,川AK2Q49号小
(二)建议由重庆市长寿区调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
1.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该公司作为2010年9月21日注册成立的普通货运企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二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三是未对驾驶员刘某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也未对其考核合格就认可上岗作业。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鉴于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负责人和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蒋某红,两家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是蒋某海(管理人员是一套人马),主要业务也同时进行,分公司与公司人员、财产、业务混同,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违法主体为分公司,但责任主体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因此,建议由重庆市长寿区有关职能部门对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2.蒋某红,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负责人。蒋显红作为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三)其他处理建议
1.成华区邓世碧商贸部,所属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且驾驶人员违法行驶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成华区邓世碧商贸部因半年以上未经营,已于2019年12月27日被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市场监管所吊销营业执照,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建议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其他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按照管理权限,建议由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机场大队履职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4.重庆长寿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职基本到位,建议不作责任追究。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庆奔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二)全面落实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事故发生后,经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事发道路环境及标志标线进行检验、鉴定,该路段标志标牌存在一定瑕疵,但与本次事故发生无直接关系。建议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要对事发路段的标志标牌标线、交安设施等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交通安全监管是否到位等开展全面细致排查,规范设置标志、标线、标牌及交安设施;对长隧道、长下坡、桥梁、临水临崖、气候恶劣、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要全面深入排查,及时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机场大队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查处非法客运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