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管理的省属公办学校。学院与共和国同龄,具有辉煌的办学历史,是河北省法学教育的发源地,为河北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院前身是河北省建设学院,成立于1949年7月,适应全国解放后对经济、建设、法律等人才需要而建,首任院长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同志兼任。1954年4月,改建为河北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1月,改建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1年4月,改建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并保留“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职能,继续承担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大学后继续教育任务。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占地面积1236亩,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学府路41号。
学院以“良法善治,尚法高行”为校训,厚植“尚法、精业、博知、笃行”的校风,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能过硬、职业迁移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曾先后荣获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评估优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A级院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基地等称号。
学院设有法律系、法学系、国际法商系、计算机系、管理系、建设工程系、财经管理系、国际交流系、会计系、生态工程系、公共法律教学部、继续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体育部等15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招生专业50多个,以法律类专业为龙头,覆盖公共管理与服务、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等12个专业大类。现有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省级示范专业3个,法律事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园林技术等4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国家教指委、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法律事务省级骨干专业群、法律事务专业群教学资源库等12个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轮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学院建有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92个、校外实训基地145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所)3个,鉴定(培训)工种10余个,“1+X”试点证书考点10个。法律服务中心、文化素养培训中心、园林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新商科产学研协同发展中心、数字创意设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实训基地,集教学、培训、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与社会服务于一体。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64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比40%,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72%,双师型教师占比78.9%。多位教师担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省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多名教师获得全国模范教师、省管优秀专家、省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青年法学家等称号和荣誉。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育学生成才”的宗旨和“一本双健三养四知”立德树人思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工程,同步推进“育德”与“增智”,培养了大批政法业务骨干和各类人才。累计培训政法干警7万余人次,轮训执业律师8千余人次,培养大专层次学历生9.3万人。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合举办法学专升本、专接本教育,培养本科生6千余人。
学院是河北省法学理论研究阵地,依托学院建立的省法学会民商法学、刑法学和诉讼法学研究会,在河北省法学界、法律界享有盛誉,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领域居于领先地位。学院主办的《河北法学》杂志,创刊30多年来,刊发了大量学术价值很高的论文,在法学界享有较高的声誉,连续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学院教师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2747篇,出版著作、教材214部,省级以上立项课题260余项。
学院图书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拥有优雅的环境、良好的阅读条件、种类齐全的书刊资料。目前馆藏图书110万余册,年订购中文期刊677种,外文期刊46种,电子图书存储量116444GB(2468554册),电子专业期刊43185种。
学院在法制建设、疑难案件办理、干部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行业企业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师资和专业优势,为行业企业提供人才、技术、培训等全方面的智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常年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基层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帮扶等多角度公益服务。
七十余年绵延不绝之文化脉息,滋润学院风骨之形成。目前,学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规律,紧紧围绕服务法治河北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与使命,努力打造一所法学特色突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政法类院校,把学院建成我省政法和各项事业合格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