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授予文艺学学士。
专业教育主干课程:音乐教育学、艺术概论、乐理、视唱练耳、作曲理论、钢琴、器乐、声乐、合唱与指挥、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外音乐史、二十世纪音乐等。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音乐专业理论素质及较广博的艺术知识与素养,有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在掌握多项音乐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单项冒尖技能。同时具有掌握一定的专业史论知识和音乐鉴赏力,具备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工作的专业素质和组织能力。
就业方向:可从事大、中等学校的音乐教学、文艺活动的组织、辅导和管理,能从事电台、电视台、出版部门的编辑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