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会计学和审计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的基本程序,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及会计咨询工作,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核算与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和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审计、会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审计、会计方法及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审计、会计信息处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能力: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审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等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审计、会计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职业能力;熟悉与审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独立进行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撰写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能力;英语考试合格,具有一定的英语阅读与翻译能力;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主要课程
会计学、中级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学、审计案例、审计软件应用技术、企业内部审计、政府审计、财务管理案例、审计环境与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理论专题、会计理论专题等,其中《审计学》为省级精品课。
四、修业年限 3—6年(标准学制4年)
五、培养方式 按专业招生培养
六、毕业及学位要求
在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修得152学分。外语、体育、普通话等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