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环境科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国家环境保护领域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环境规划与评价、环境保护技术工作和资源、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实用性人才。
二、培养要求
系统学习环境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环境科学研究、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规划管理的能力;具备科学研究和实际动手的能力,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管理等人文社科基本素质。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质:
1. 熟悉环境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掌握必要的化学、生物、数学、物理、管理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2. 掌握环境科学与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方法,具备环境规划管理、环境监测与评价、退化环境生态恢复、污染环境生物修复等方面的能力;
3. 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能力;
4. 了解环境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国家环境保护战略、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法规和政策;
5. 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