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以及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从事司法实践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