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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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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一、专业概况
法学专业源于1897年时务学堂,是近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开端之一。是国内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地之一。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改革开放后,本专业先后于1987在原湖南财经学院、1998在原湖南大学恢复,2000年6月新组建湖南大学法学院。1995年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权,2003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05年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09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1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重点学科。2012年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第21位;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估为B类学科。在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软科发布的“2020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本学科在全国法学学科排名24,位居湖南省排名第一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围绕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影响较大的法学专业,培养“人文素质高、科学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国际视野宽、创新水平高”的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
三、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全职教师70多人、非全职工作型教师(含兼职研究生导师)80余人、非全职顾问型教师30多人,其中全职教师中教授20人、副教授30人、助理教授(讲师)20多人,海外名校博士毕业的教师占近四分之一。教师中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人、全国学科研究会副会长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1人、全国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1人、CCTV年度法治人物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芙蓉学者奖励计划”1人。“十三五”以来,学院教师获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2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及国际顶级综合性期刊发表诸多高水平成果。
四、培养特色
1.全员卓越。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院对于本科生教育提出了“全员卓越”的培养理念,即不设实验班、重点班,法学专业五个班学生均按照“卓越法治人才”的目标进行培养。《民主与法制时报》为此推出专版报道《专访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全员卓越”培养精英法治人才》。
2.综合素质高。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如学习能力、法律应用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表达能力等。学院发起创办“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获评全国法学教育十大新闻。
学生学术活动丰富,每年主办有学术文化节,包括模拟法庭、读书会、案例大赛、书评大赛、辩论赛、知识产权比赛、课堂笔记竞赛等系列活动,每周都有师生共同论道的读书会。寒暑假开展专门的假期训练营。
3.拓展国际视野。学院与耶鲁大学、汉堡大学、北海道大学等国际一流高校签订合作培养协议24个。以海归博士为骨干,分别组建美、英、德、法、意、日留学培育小组,指导本科生申请境外一流高校。设立优秀学生出国奖励计划、名校修读支持计划,设立专门资助出国交流的奖学金。近三年,本科生年均出国留学比率达14.2%。赴牛津大学、康奈尔大学、罗马一大、德国马普所等交流达200余人次。
五、毕业前景
毕业生主要进入国家机关从事司法、立法、行政等工作,或从事律师、企业法务等工作,或继续深造后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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