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专业
黑龙江大学新闻学专业招生于1985年,是黑龙江省高等院校第一家新闻学专业。2007年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是黑龙江省重点专业、黑龙江大学重点专业,还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所在专业,中国新闻史学会常务理事所在专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委员会理事所在专业。
新闻学专业本科教学团队2009年入选黑龙江大学教学团队,2009年郑亚楠教授荣获黑龙江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称号。现有《中国新闻传播史》、《外国新闻传播史》2门黑龙江省精品课程,建有新闻摄影、新闻采编2个实验教学平台。
新闻学专业教师科研水平较高。近五年,专业教师承担学术研究课题5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编著教材、教学参考书6本,获得各级学术科研成果奖励20余项。2009年7月成功承办“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科特色专业建设研讨会”。
新闻学专业从创办之初,就秉承“博学慎思、参天尽物”的校训,倡导学院“与媒介同行、与问题同在”的办学理念,定位于文科应用型专业。在基础课程教学中不断夯实学生的理论史学基础,通过对于新闻传播理论、新闻事业发展的讲解引导学生认识新闻事业的规律和本质;同时不断加强学生业务技能,在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摄像的专业课程中强化应用教学、进行分班教学、注重实践教学;并在在平面媒体教研的基础上,整合学院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优质教学资源,通过调查采访报告、版面设计、摄影比赛、创业小组、新闻界名人座谈会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育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十八年来,新闻学专业培养了1500多名合格的毕业生,其中多人成为名满龙江、享誉国内的记者、编辑、主持人、经营管理者,并获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电视奖、金话筒奖、长江-韬奋新闻奖,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培养目标:基于“弘扬新闻精神、面向融合媒体”的专业特色,培养理论基础深厚、实务技能精湛、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崇高,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与文化建设需要,能够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中从事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摄像、经营、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级党政军群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企划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本专业采用“融合新闻+X”的培养模式,学生应在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知识要求:必备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和新闻传播学基本原理,了解中外新闻传播事业的历史与现状,熟知宣传工作纪律和新闻报道政策,掌握传媒伦理法规和经营管理理念。
(2)能力要求:在采写编评、影像摄制、专业软件操作方面达到较高水准,具有本土化能力和国际化视野、能够进行社会问题调研和跨文化传播,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富于大数据导向下的综合思维和探究意识。
(3)素质要求: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具有协作观念、健康体魄,遵守新闻工作者公约、维护新闻真实性准则,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
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国新闻传播史、外国新闻传播史,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网络与新媒体概论,媒介伦理与法规、媒介经营与管理,新闻采访学、新闻消息写作、新闻专稿写作、新闻摄影学、新闻评论学、新闻编辑学,文稿编辑、版面编辑、音频制作、视频制作。
该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