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广东省阳江市区东山路
三、学校代码:12771
四、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核准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五、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专科)
六、录取批次:师范类专业在第三批A线录取、非师范类专业在第三批B线录取
七、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07《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科目要求:按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广东省2007年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目录执行。
5、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师范类考生还应具备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6、属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7、食品生物技术、旅游管理和涉外旅游专业不招色盲、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考生。
8、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园林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9、旅游管理专业和涉外旅游专业男生要求身高168厘米以上,女生要求身高155厘米以上。
九、录取操作办法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即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杂费依据广东省省物价局和阳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园林技术、食品生物技术、数学教育为5000元/年.生;语文教育、文秘、涉外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为4500元/年.生;商务英语、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为5500元/年.生;广告设计与制作、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为6000元/年.生。与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合作办学的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为13000元/年.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生。
十一、奖贷学金有关设置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4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对象是学院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生,以我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为依据,每学年评定一次,每人每年200-1000元,奖励面占学生总数10%。
3、单项奖学金:设英语过级成绩优秀奖、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水平统考奖、创新奖等多种奖学金。
4、特困生生活补助金: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补助或减免学杂费。
5、学院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6、学院协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申请银行贷款。
十二、附件
1、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文件有不符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在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662-3316729(传真), 0662-3362800
通讯地址:阳江市区东山路(邮编:529566)
E-mail:yjxy066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