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63-3936666,0763-3936066,0763-3936888

官方网址:https://www.qypt.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章

时间: 2020-09-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32 收藏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学院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

2013年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4年“网络化、规范化省校两级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平台创新与实践”课题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015年学院成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式实施,规划确定了学院“三步走”发展战略;

2017年学院被评为第一届广东省文明校园;

2017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广东特色现代学徒制研究与实践”课题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8年学院被评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

2019年“基于‘一横两纵’互链产教融合机制的智能制造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课题项目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2020年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院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试点招生计划共310人。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说明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主要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岗位成才的特点。

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服务地方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了更大的空间、赢得了更多的机遇。

(二)我院2020年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医学美容技术、音乐表演、药品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三)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四)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如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则不予录取。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4. 如违反合同要求和企业日常管理要求,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三、招生计划(招生代码:12958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合作企业名称

学费

(元/学年)

0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

60

英德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6410

002

药品经营与管理

2

50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6410

003

电子商务技术

2

50

清远市寻乡记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410

004

医学美容技术

2

50

广东医学美容产教研联盟、香港雅姬乐集团有限公司

6410

005

音乐表演

3

50

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演艺有限公司

10000

 

电子商务

3

50

广东广北电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5250

006

清远市卓然安纳贸易有限公司

 

清远市商云电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