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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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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477 收藏

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我校2024年将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法学,计划招生30名,学费6060元/学年,学制两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华南师范大学2022-2023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

4.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5.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6.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无需邮寄材料。6月11日至6月15日17:00点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信息采集表、报名材料PDF文档、个人1寸证件照,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85211098@m.scnu.edu.cn,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第二学位报考资料。

(1)1寸免冠证件照(命名为姓名+证件照);

(2)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

a.按要求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b.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c.本科毕业证;

d.本科学位证;

e.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f.其他荣誉证书材料(学校级以上)。 

(3)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文件形式,命名为:姓名+信息采集表)

注意事项: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保持报名表上联系电话畅通。

四、面试及录取

通过初审的考生将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7月10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如考生不按通知时间进行面试,视为放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面试成绩60分(百分制)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入校管理

1.上课地点及所属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法学院。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1098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5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信息采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