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121项目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与美国阿肯色州亨德森州立大学
音乐表演(《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实验班)招生简章
音乐表演“1+2+1”中美大学生交流项目是贵州大学与教育部所属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框架内合作举办的双学位项目,并与美国阿肯色州亨德森州立大学按照1+2+1模式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的双向交流项目。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双语交流沟通能力,符合国际竞争环境系统掌握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演唱、演奏水平。德才兼备,全面发展,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从事独唱、独奏、合唱、歌剧表演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音乐人才。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知识结构能适应和顺应社会文化市场的多种需要,能引导大众对精神与文化高层次高品位追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科在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按照1+2+1模式培养。学生先在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取得托福成绩(总分至少 70 分)或雅思成绩(总分至少 6.0 分),且满足美国阿肯色州亨德森州立大学录取要求后,第二、第三学年到美国阿肯色州亨德森州立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年返回贵州大学完成规定的后续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贵州大学“音乐表演”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国阿肯色州亨德森州立大学的音乐类学士学位证书(具体学习的专业可以在该校音乐表演类小专业方向中选择,包括声乐、器乐等)。
三、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内外歌剧院、交响乐团等艺术团体从事演奏演唱工作。及在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等领域中从事教学科研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四、招生计划:20人
五、招生要求
1.学生必须有强烈的出国交流学习的愿望;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独立生活及新环境适应能力,无不良嗜好;
3.申请学生英语成绩良好;
4.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愿意遵守本项目的相关规定。
六、录取原则
1.仅招收贵州省内西洋乐器、美声唱法考生;
2.考生必须获得贵州省艺术类统考音乐类本科合格资格且专业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英语高考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后,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学校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1.贵州大学按普通本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每生10800元/学年;在贵州大学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等另计。
2.在国外学习期间,按美国阿肯色州亨德森州立大学学费当年收费标准收取(该校2018年学费及学杂费约为10400美元/学年,食宿费约7400美元/学年,保险费约1000 美元/学年。)详情请参考学校官网:http://www.hsu.edu,实际费用以该校提供的数额及当日汇率为准;如需修读语言课程、夏季学期课程或教学计划外课程,费用另计。
3.本项目合作单位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向学生收取:(1)“申请费、中方留学服务及手续费、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SEVISI-901费”等合计人民币25300元(其中包括申请费2000元、中方留学服务及手续费21000元、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和SEVISI-901费共计2300元);(2)获得美国签证后,需向中教国际缴纳“项目管理费”3000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缴纳),此费用为中教国际代美国的合作机构-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收取;(3)获得签证后向中教国际支付人民币50000元“归国保证金”,此费用待学生返回贵州大学报到后退回。
【注】
1.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是由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注册成立的以从事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为主业的独立法人机构,是首批获得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资格认定,可开展跨省市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业务的全国性机构之一。
2.项目学生须在第一学期期末向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一次性缴付“申请费、中方留学服务及手续费、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SEVIS I-901费”等共计人民币25300元。
3.项目学生须在获得美国签证后,向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一次性缴付“签证办理及项目管理费”3000 美元和“归国保证金”人民币50000 元(学生在亨德森州立大学完成大二、大三全部课程,返回贵州大学报到后全额无息退回);
4.项目学生须在获得美国签证后,向美方大学预交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等费用;
5.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相关收、退费办法,详见该中心的《“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出国留学委托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