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专科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2016年9月6、7日在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报到注册。
2、报到期间,我校在火车站有专人专车迎接新生;在火车站出站口可乘坐公交64或63路至竹湖园站过地下人行通道换乘公交 12路到攀枝花学院站下车;在长途客运站乘坐公交2路到我校;在成都和重庆有飞机直达攀枝花(注:机场不设接新站,可乘机场大巴到我校)。
二、新生户口办理及报到需带证件
1、2016级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入学校,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在2016年11月以前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入户手续。户籍转入我校的,可在攀枝花市政务中心补办身份证和开具户籍证明。户口迁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攀枝花学院)。
2、报到时需带证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户口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凡是攀枝花市外的学生党员,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12—3370889))。
三、收费(咨询电话:0812—3370996)
1、收费标准:
专业类别 |
收费项目 |
合计 |
|||||||
行政事业收费 |
代收代管费 |
||||||||
学费 |
住宿费 |
书费 |
军训装具费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饭卡预充值 |
体检费 |
甲肝疫苗费 |
||
文法经管师范类 |
3700 |
12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6190 |
理工类 |
4100 |
12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6590 |
建筑及城规类 |
5500 |
12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7990 |
临床医学类 |
5000 |
7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6990 |
非临床医学类 |
4100 |
7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6090 |
艺术类 |
6000 |
12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8490 |
眼视光技术和康复治疗技术 |
4100 |
12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6590 |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与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汽车电子和汽车运用技术 |
4100 |
700 |
800 |
100 |
120 |
41 |
140 |
89 |
6090 |
另:学生自愿交费项目(非学院计财处集中收费项目):学生公寓用品520元。
2、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由学院计财处统一收取,并提供以下三种交费方式。建议采用上网缴费或POS机刷卡交费方式(请勿将“学生自愿缴费项目”汇往我校计财处)。
(1)上网缴费
请同学们登录“攀枝花学院学生缴费服务平台”(http://218.6.132.29/)在8月24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用户名为您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您的学号(操作说明见网页)。入学报到时到各二级学院报到点领取网上缴费的收据。
(2)银行汇款
选择银行汇款方式的请在汇款摘要处注明:“年级、专业、学生姓名”,汇款人请填写学生姓名,入学报到时凭“汇款回单”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
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攀枝花学院
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收款帐号:77091015201110000902
(3)POS机刷卡:开学报到时请携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计财处刷卡交费。
备注:公寓用品属学生自愿交费项目,自愿购买者携带现金交供货商。
四、关于学生贫困助学政策有关规定(咨询电话:0812-3373955)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基本助学途径,以勤工助学为重要减困途径,以社会资助、学费减免为辅助手段的奖、助、贷、勤、减“五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其中: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可到父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用支付贷款利息,由国家统一支付。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携带乡镇(街办)及以上政府的经济状况证明书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建立贫困生档案。
五、专升本的绿色通道(咨询电话:0812-3349250、3373985)
鉴于目前高职专升本名额比例较低,且只有当年毕业的专科生才有资格报考,学校特为专科学生提供了直接套读应用型自学考试本科的学习机会,免试入学。具体事宜请登陆继续教育学院网页(http://jjy.pzhu.cn)查询或到应用型自学考试办公室找李老师咨询。
六、凡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来电、来函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录取学院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一周内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保留其入学资格。开学报到两周内,必须交清所有费用或办结交费手续,逾期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咨询电话:0812-3371800转801)
注:招生就业处电话:0812-3370868 57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