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我校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四川省)、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共建西昌学院的意见》(川府发〔2020〕13号),我校正式步入“省部委”共建行列。
《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西昌学院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促进彝区脱贫奔康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西昌学院内涵式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能力,四川省与教育部、国家民委决定共建西昌学院。
《意见》指出,共建宗旨是:促进西昌学院面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凉山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学校改革发展步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将西昌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努力建设成为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为凉山州脱贫奔康和可持续发展、国家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指出,四川省将在深化改革、提升办学层次、提供高层次人才政策、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重点支持西昌学院建设发展;教育部将围绕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改善办学条件等重点支持西昌学院提升办学水平;国家民委将给予西昌学院民族院校同等政策支持,在科学研究、师资培训、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重点支持西昌学院特色发展;西昌学院全力助推凉山州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转型发展,深入推进协同育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地方社会需求,服务凉山州脱贫奔康和可持续发展等。
实现“省部委”共建,是学校办学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是各级领导对学校扎根民族地区艰难办学精神和成绩的肯定和勉励。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共建要求,用好用活政策支持,统筹兼顾学校实际和发展愿景,结合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加快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省部委”共建的机会来之不易,学校要推进发展方式向内涵发展转变,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着力培养民族地区“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办好民族地区满意的高等教育,力求在行动上沉底落实,确保共建工作取得实效,不辜负四川省、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殷切期望。
西昌学院北校区
西昌学院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