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
1.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校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号
4.特点:学校始建于1933年,是华中地区唯一一所面向电力行业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校以电力技术类学科为主,兼有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类等学科。现设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技术、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国际商务、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专业,是培养电力建设、生产和管理人才的摇篮和基地。1998年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等工程专科示范性重点建设学校。学校树立了“ 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立足电力,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指导思想,形成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 ,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一次就业率、就业质量保持在河南省同层次院校前列。 学校积极参与国际教育市场的竞争,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合作办学, 引进享有盛誉的 TAFE 模式,培 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及专业要求
1. 2008年面向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省份招生。
2. 所有专业 只 招英语语种考生。
3. 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等院校招生体检要求,电力类、动力类和计算机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三、 录取规则
1.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 原则 。
2. 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一批。
3.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 一志愿生源不满时按 分数优先原则依次 录取第二 志愿 及以后志愿考生。
4. 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 考生 专业。
5. 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各专业选考兼招科目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学校网站(网址为 http://www.zepc.edu.cn )或当地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五、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 河南省发改委批件, 2008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300元/生.年、 3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
住宿费 按居住条件分别为 6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六、学历证书
1.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 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同时获得 中方专科毕业证书和澳方文凭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 ”。
七、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学校设有 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2.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家庭 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电话:(0371)66868262 66868261
咨询电话:(0371)66868266(语音) 66868262
传真:(0371)66868265 网址:http://www.zepc.edu.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 2号 邮编:4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