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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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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91-88351773,0791-88691909,0791-88690909

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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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74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4年招生的顺利有序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JIANGXI INDUSTRY POLYTECHNIC COLLEGE,国标代码:10839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

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388号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大道1988号

共青城产教融合基地:共青城科技三大道

原则上今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和建筑与艺术学院所有专业(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电子产品制造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第一学年在共青城就读。具体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备注为准。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和办法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 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具体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条件及专业

第九条 学校面省内招收历史类、物理类、艺术、三校类考生,省外招生科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需合格,相关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

学校招生所有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500-1000元/年(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情况和财政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历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物理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

1、身高:女生在162-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8CM之间;

2、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 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 10%);

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中英文发音标准。

4、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肝炎或脾肿大。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学校建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学院,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388号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电话: 0791-88351773、88691909、88690909

学校网址:www.jxgzy.cn

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相关通告公布网址:zsw.jxgzy.cn

学校E-mail:zjc@jxgzy.cn

学校微信号:jxgzy8601

学校微信公众号名称: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