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考迎来多项重大改革!
提出三个“明确”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全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
合格性考试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随考随清,分别安排在每年5月末和11月末。选择性考试安排在当年6月份,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健全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全面深化招生改革
首先是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贯彻《实施意见》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考试科目“3+1+2”
其次是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主要举措有: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
另外,我省将根据中办、国办文件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意见的要求,出台高职院校专门考试招生办法,后续将作专题发布。
“3+1+2”模式的三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