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二)国标代码:10467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六)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七)办学情况:
河南科技学院位于中原名城新乡市,始建于1949年,历经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历史时期。1987年,复升为本科院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9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现设14个直属院系,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本科专业,涵盖农、工、理、文、经、管、法、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34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2700多人。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有研究生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多层次、多科性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教职工1312人,其中专任教师807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技术职务人员292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45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10人;省管优秀专家5人,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48人;获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省高校创新人才工程、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等项目资助者45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8人;“省特聘教授岗位”一个;聘请中科院院士赵其国、盖钧镒、成卓敏等6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校园网联通教学和办公场所。有各类实验室88个,校级重点实验室5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35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582万元。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源总量达153万余册,中外文期刊36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15个,建有先进的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数字检索系统。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培育英才”的办学理念,构建了高效、优质、便捷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坚持“全体服务、全面服务、全程服务”,毕业生就业渠道通畅、就业状况良好。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近5万名高级专门人才,他们大多已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
学校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改革开放以来,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728项,获科技成果奖励273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多数成果已应用到生产和教学领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规定。
(二)录取原则: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即志愿优先,对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其专业一志愿。在报考志愿和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三)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四)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五)外语语种:所有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六)性别比例:录取时,各专业无性别比例限制。
(七)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仅在河南招生)、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
(1)河南省
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 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2)山西、山东、江西、湖南四省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 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6
2.装潢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1)河南省
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 ×100×0.6
(2)山东省
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合格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合格的前提下,按其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所在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 ×100×0.6
4.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所在省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5.社会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所在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其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院将通过招生就业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三、学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700元/生?年(含社会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学费5700元/生?年。
专科文史类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5600元/生?年。
四、贫困生资助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多种形式资助,包括:开辟入学“绿色通道”,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等。
五、证书发放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373-3040390
传 真:0373-3040390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