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10年热点关注
●学校性质与办学层次
我校是河南省直属公办普通二本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政策
按照我省关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照顾政策规定,省内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体育)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二批各专业,将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规则
以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专业录取原则。即:对所有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检索录取。对所报专业额满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至有计划缺额且体检不受限的专业;各专业均录取额满时,作退档处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美术学(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学(动漫艺术方向)、装潢艺术设计。
①河南省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②安徽、湖南、江西、山西、广西五省(区)均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
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6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
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3)书法类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4)服装模特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①河南省使用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
②四川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③福建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体育类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本科 文史类:3400元/年;理工类:3700元/年;艺术类:5700元/年;
专科 文史类:3300元/年;理工类:3600元/年;艺术类:5600元/年;
专科 软件类:8000元/年。
●贫困生资助
学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生·年)等。另外,还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