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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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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www.bitc.edu.cn http://www.bitc.edu.cn/zs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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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3-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07 收藏

  自主招生是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试点工作,目的是建设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测试选拔相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宏观指导、高校自主自律、社会有效监督,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试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发展纲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继续完善多样化入学选拔模式,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实行以文化课考试和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综合素质良好、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较强的专业兴趣和一定特长、符合报考高等院校资格的考生,以便更好地实现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精神,凡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

  3.按北京市文件规定,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测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

三、招生计划

  拟申报总计划900人。涉及40个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下表。农村和城市生比例1:1。

 

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学院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中加合作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

四、报名办法 

  第一步 网上采集考生信息:考生须于3月22日-26日,登录我院网站,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

  第二步 现场报名确认:考生本人必须于3月30日(周六),9:00—16:00到我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我院东校区及密云分校均可就近办理;考生同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

  报名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

  (1)《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2019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该《报名表》。考生须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字。

  (2)高中毕业生必须携带:具有会考成绩、操行评语的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佐证材料可使用如《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及《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等材料。

  (3)中职毕业生必须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4)退役士兵必须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如有符合免试入学、免笔试条件的各类证书,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验审后学院收取复印件。

  (6)请考生提前做好体检,面试时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验审后学院收取《体检表》复印件。

  注:请将《报名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的复印件以及奖励加分证书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报名确认时提交。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选拔程序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工作,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包含初试、复试两个环节。

  (一)初试

  初试即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其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试卷的满分为3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复试

  复试即面试,主要了解考生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200分,由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20分钟。面试题型与主要内容:

  职业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涉及考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操作能力、应变能力、意志力、考生特长等。

  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涉及考生的基本素质、精神风貌、心理素质、行为举止、沟通交流能力等。

六、考试安排

  自主招生考试于4月5日(周五)进行,上午笔试,下午面试。现场报名确认的免试生,视其免试的类型,不必参加相应的考试。

七、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500分。

  总成绩(500分)=笔试(满分300分)+ 面试(满分200分)

八、照顾条件

  1.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不必参加任何考试直接录取)。

  ①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者;

  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一、二、三等个人或集体奖(名次)的考生;

  ③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

  ④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达到B及以上者(简称:BBB);

  ⑤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⑥进西藏的服役士兵考生。(由我院上报考生材料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获得免试入学资格)

  2.免初试(笔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270分计入总成绩)。

  ①高中会考成绩语、数、外三科中有两科达到B,并有一科达到C及以上者(简称:BBC);

  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各类竞赛一、二、三等个人或集体奖(名次)的考生;

  ③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④报考数字艺术系专业的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课统测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的考生;

  ⑤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的考生;

  ⑥退役士兵。

九、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命题组、招生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选拔录取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3.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业且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4.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5.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十、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的违纪违规情况将报市教委相关业务部门,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卢小平

  成员:洪伟、钱玉萍、赵建林、董国东、贾清水、张晓蕾

  2.评审组

  组长:张晓蕾

  成员:李学礼、汪赵强、史宝会、李红、姜旭、林小兰

  3.招生工作组

  组长:张晓蕾

  成员:刘娜、杜刚、王占岭、张海建、王沛训、吕汀、

  4.监察组

  组长:钱玉萍

  成员:韩晓平、张健、丁红莲

十二、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单位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出具证明和提供材料。

  3.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要求凡从事和参与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其责任。

十三、时间安排


  注:其它事宜以北京市高招办规定时间为准。

十四、其它

  1.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2)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3)学院网址:www.bitc.edu.cn(学院简介、招生简章、专业视频介绍以及QQ在线问答见网站)

  (4)学院地址

  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邮编:100015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邮编:100018

  南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邮编:100070

  密云分校: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邮编:101500

  注:各校区交通路线见学院网站。

  2.招生专业咨询电话(8:30—16:00)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所属专业:85305077、85305708

  软件与信息学院所属专业:85305707

  经济管理学院所属专业:85305275、85305705

  电子与自动化学院所属专业:85305701、85305702

  交通工程系所属专业:85305309、85305386

  数字艺术系所属专业:85305704、85305716

  密云分校所属专业:89096725、89098975

  本方案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