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须知(外省生源)
东北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
2016级少数民族预科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东北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欢迎你!
为方便你顺利入学,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 新生报到 ※
1、新生入学请凭本人身份证、招生录取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东北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新生家庭情况信息登记表》(见入学须知第5页)按时到校报到。
2、报到时间: 2016年9月1日。
报到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民族教育学院(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报到当日早6时至晚10时,学院在长春火车站北出站口设有新生接待站。其他时间请自行前往学校报到。
3、新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电话联系并以快递的方式向学校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请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并附上相关证明(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民族教育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邮编:130117,联系电话:0431-84536090)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规定严格进行身体、学习等各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入学资格,不合格者学院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新生赴校路费自理,持入学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新生应提前购买火车(机)票,保证按时到校报到,新疆、西藏、海南离校较远的同学可提前一天到校,报道当日再办理报到手续。
6、我院不设有新生统一包车,也不会要求学生开学前进行汇款,遇有类似的短信通知均属骗局,新生可及时与学院联系。
※ 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1、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须由考生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开至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由团委一级组织直接开至东北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团委。
2、 报到时请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平版小二寸照片6张,请自备电子版白底照片,照片像素为宽240*高320,大小不超过40KB,文件格式为.jpg(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报名使用)。
3、学生个人档案自愿邮寄到东北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个人携带档案到我院报到者,请在入学后交到班级辅导员处。自带档案要妥善保管,保证档案封印章完好,否则不予以接收。(档案如需邮寄,请注明新生档案、姓名、录取学校通过中国邮政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民族教育学院102室,收件人:牟老师,电话:0431-84536082、0431-84536370,邮编:130117)
4、学生须自备丛林迷彩服套装、配备迷彩帽和腰带以备开学初军训时使用。在校期间学院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学院鼓励学生携带有特色的民族服装、服饰。
※ 学费 ※
序号 | 缴费项目 | 金额 | 备注 |
1 | 学费 | 3850元/人 | 按学年缴纳 |
2 | 住宿费 | 800元/人 | 按学年缴纳 |
3 | 教材费 | 按学院课程安排购买教材 | |
4 | 体检费 | 55元/人 | 一次性缴纳 |
5 |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 | 40元/人 | 自愿投保,建议投保 |
6 |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 | 35元/人 | 自愿投保 |
温馨提示: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统一存入银行卡中,入学时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学生交清所需费用后方可办理学籍。为安全起见,学生尽量不要随身携带现金,可用银行存款、异地提取、转账等办法(净月校区附近有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 住宿 ※
1、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集中住宿制度,住宿费自理,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可自带也可在学校购买。
2、学生公寓为无烟公寓,公寓内禁止吸烟、喝酒。
3、在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不得在床铺上悬挂床帏,不得使用吹风机、电热毯、电饭锅、电加热棒、电热水壶、饮水机、电热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
4、办理住宿后,在校期间学生不得夜不归寝。
※ 乘车路线 ※
长春站:线路一:在长春火车站南出站口乘坐160路公交车或轻轨3号线,到东北师大净月校区下车即可;
线路二:在长春火车站北出站口乘坐轻轨4号线,在卫星路站换乘3号线,到东北师大站下车即可。
长春西站:乘159路公交车到宽屏大桥站,转乘轻轨3号线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龙嘉机场:线路一:乘坐高铁(龙嘉—长春北站),乘坐轻轨4号线,在卫星路站换乘3号线,到东北师大站下车即可;
线路二:乘坐机场大巴车在会展中心下车,乘坐160路公交车或轻轨3号线到东北师大站下车即可;
线路三:直接乘坐出租车(80-100元左右)。
※ 其他事项 ※
1、预科学习期间学生户口不需办理迁移手续,待预科结业正式升入本科专业时,按录取学校的要求办理。
2、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严格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为了公共安全及学生自身健康,如患有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或严重心理疾病的新生请不要到校报到,可直接联系学院老师办理相关手续,如故意隐瞒病情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校设有清真食堂,可供学生就餐。
4、由于住宿条件有限,学校不提供家长住宿地方,如有需要请提前定好宾馆。
5、禁止携带各种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品进校。
※ 咨询电话 ※
民族教育学院 张老师 电 话:0431-84536090
0431-84536468
东师民族2016级新生QQ群:452124960
东北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nenu.edu.cn/
民族教育学院主页:http://mzjy.nenu.edu.cn/
附件一:
关于组织关系接转的说明
1. 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
2. 吉林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3. 吉林省内的新生党员:
(1)归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管理的44所高校,即: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北华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省教育学院、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吉林动画学院、长春大学光华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不归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管理的单位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东北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新生家庭情况信息登记表
学生个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户口类型 | ||||||||||||||||||||
家庭人口数 | 在读学生数 | 毕业学校 | |||||||||||||||||||
是否单亲 | 是否孤残 | 是否是烈士子女 | |||||||||||||||||||
家庭通讯地址 | |||||||||||||||||||||
详细通讯地址(以抚养人居住地址为主) | |||||||||||||||||||||
收件人 | 邮 编 | 联系电话(父母) | |||||||||||||||||||
家庭成员情况 | |||||||||||||||||||||
姓 名 | 年 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 | 健康 状况 | 联系电话 | ||||||||||||||
签章及当地部门信息 | |||||||||||||||||||||
学生本人签字: |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 ||||||||||||||||||||
社区(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 | 学生家庭所在社区(村委会)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详细通讯地址 | |||||||||||||||||||||
当地派出所(片警、村警) | 学生家庭所在地派出所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详细通讯地址 | |||||||||||||||||||||
住村工作组信息 | 派出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 ||||||||||||||||||||
现住村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注:本表作为入学凭证,报到时交到班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