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层次
公办,隶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普通本科院校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
1、提前二本: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等五个本科公安类专业。
2、第二批本科:法学、信息安全、英语(涉外警务方向)、社会体育等四个专业。
3、专科:按各省市所属批次录取。
(二)录取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本科公安类专业的录取:由江西省考试院根据我院提供的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2、本科普通类专业的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专科公安类专业的录取:由江西省考试院根据我院提供的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4、普通类专业的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各专业报考条件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2、报考本、专科公安类专业考生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年龄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②身体合格:身体匀称;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脚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检验事项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规定。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③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男子:50米7''以内(含7'');1000米在4'05''以内(含4'05'');俯卧撑10'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立定跳远在2。2米以上(含2。2米)。女子:50米8''6以内(含8''6);800米在4'00''以内(含4'00'');仰卧起坐在10'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立定跳远在1。5米以上(含1。5米)。
④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三、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4250元/学年;专科:4900元/学年。
住宿费:1000元/学年。
四、学生管理与奖(助/贷)学金
1、在校学生着学员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
2、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可申办生源地贷款(咨询电话:0791-88673055):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五、学历证书:
毕业时,成绩合格,本科颁发江西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法学授法学学士学位,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授工学学士学位,信息安全授理学学士学位,英语(涉外警务方向)授文学学士学位,社会体育授教育学学士学位。专科颁发江西警察学院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