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与代码
学校全称:江西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0846
二、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
学校属国家承认的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培养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的学生。2015年被批准为“江西省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三、办学地址
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
四、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2200亩,校舍面积近12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备。建有汽车技术中心、现代制造技术中心、计算机技术实验中心、电子技术实验中心、土木工程实验中心、护理实验实训中心、艺术设计与制作中心、音乐舞蹈训练中心等17个实验实训中心。兴建了标准的图书馆、塑胶田径场、体育馆、剧场等教学活动设施。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五、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15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按照“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办学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走“精品+特色”之路,强化学生的能力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面较宽、基础较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六、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是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的多科性大学。2015年招生的普通本科专业35个,其中的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5个本科专业获批省级特色专业。2015年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专科专业有30个。
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2015年江西科技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录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规定,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考生录取专业,视考生报考志愿和身体健康状况,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国家规定进行录取。对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4. 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设立考点的省份,文化成绩过线,校考成绩按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艺术类考点省份,则承认该省的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收费项目和标准
1. 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审批后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有关收费;
2. 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相关退学退费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九、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
1.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2. 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籍。
3.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科技学院印章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4.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十、奖学金设置和贫困生助学措施
1.学生可享受国家颁发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于果助残扶贫基金”、“谢琦奖学金”、“胡树腾奖学金”等;
3. 我校学生可办理国家规定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金专项,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1.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
2.凡经各省高校招生办批准录取的新生,我校将用EMS“录取通知书”专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注意事项”,新生凭此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和来校报到缴费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 邮 编:330098
电话:0791-88138888 4001698888 传 真:0791-88137777
http://www.jxut.edu.cn E-mail:zs@jxut.edu.cn
江西省教育厅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