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关于2018年天津春季高考(面向高中)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退费的通知
2018年参加天津春季高考被我校录取同年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录取的考生:
请于2018年9月9日之前的工作日,将以下退学材料送交我校招生就业处(图文信息中心213室)进行资格审核。
1.退学申请,一式两份。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并提供各自联系电话,最后写明申请日期;
2.本科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学生本人签字并注明:“仅用于退学”;
4.我校寄发的建行龙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名;
5.春季报到交费时我校财务处开具的票据。
联系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