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蹈编导”专业录取规则调整的说明
因今年我省招生办公室实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改革,舞蹈编导专业成绩由“剧目表演”(120分)和“基本功”(80分)两个科目构成,满分200分,不再使用“专业主科”成绩的提法。按照省招办关于“舞蹈编导”专业投档规则要求,现将我校“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调整为:“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特此说明!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