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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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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3-3326191,0373-3325268

官方网址:https://www.htu.edu.cn/ http://www.ht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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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90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师范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

(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0476。

第七条 办学地点: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新乡片区——河南省新乡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学校有2个校区:主校区(以卫河为界分为东、西校区)和平原湖校区。邮政编码:453007。学校网址为:https://www.htu.edu.cn。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为:https://www.htu.edu.cn/zs/,微信公众号为:“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联系电话:日常办公电话:0373—3326191,3326633;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3326839。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入选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

第十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和院士工作站。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河南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悠久,专业与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6个学院(部),拥有8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我校办学实际,科学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有关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2.其他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他小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地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 我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先分配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未完成的计划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2.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40%和专业课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3.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主科成绩在96分及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总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当年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7.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只在省内招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1.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只在省内招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法语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相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各专业:文史类4400元/生· 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其中,17个优质品牌专业的学费在此基础上上调10%,即:文史类4840元/生·年,理工类5500元/生·年,艺术类8800元/生·年。具体专业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

2.其他专业: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12000元/生·年;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专业后,按照预科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法语专业150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18000元/生·年;环境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

1.河南师范大学东、西校区

普通宿舍:400元/生·年;学生公寓四人间:900元/生·年;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年;改造学生公寓八人间:550元/生·年;新建学生公寓八人间:600元/生·年。

2.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六人间:1200元/生·年。

如遇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坚定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奖优助困体系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覆盖学生大学全过程,延伸至毕业后,资助师大学子人生出彩。目前主要资助项目包括: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均·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学年)、“河南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忠信德育奖学金”“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2500元/人·学年×2学年)、“应善良助学金”(3500元/人·学年×4学年)、临时困难补助(500元-10000元)、勤工助学(15元/小时)、特殊困难群体寒假往返车票补贴等。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就读,后续采取不同资助措施。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群体进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教育资助。

上述每项内容具体实施及其他资助措施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河南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为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应用统计学 0712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5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4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功能材料 080412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4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化学 0703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制药工程 0813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5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3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生物科学 0710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生物技术 0710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生态学 071004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生物工程 0830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通信工程 080703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物联网工程 080905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人工智能 080717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软件开发.Net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软件开发Java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移动开发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web前端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python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智能应用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数据安全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2000 嵌入式开发方向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英语 05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日语 050207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翻译 05026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法语 050204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俄语 05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公共管理类 1204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国际政治 03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哲学 0101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经济学 0201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会计学 120203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创新实验班)
网络空间安全 080911TK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财务管理 120204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投资学 020304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工商管理 120201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电子商务 1208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汉语言文学 0501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3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广播电视学 0503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8800

心理学 0711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教育学 0401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教育学类 04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教育技术学 040104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历史学 0601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世界史 0601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考古学 060103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旅游管理类 1209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地理科学 0705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3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法学类 03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商法学方向)
社会学类 0303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社会学,社会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3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3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5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
(中国共产党历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5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音乐学 13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800

音乐表演 13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800

舞蹈编导 130206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000

美术学 130401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800

设计学类 1305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000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绘画 130402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8000

法语 050204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8000
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奥什科什分校合作本科教育项目
体育教育 04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8000
与白俄罗斯国立体育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
环境工程 0825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8000
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绿湾分校合作本科教育项目
物理学 07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求是拔尖班)
化学 0703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求是拔尖班)
物理学 07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运动训练 040202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8000

体育教育 04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84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水产类 0906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5000
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4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8000

学前教育 040106 对口 全日制
4 - 文科类 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