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湖北省“优师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安排,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开始承担湖北省“优师计划”培养任务,该计划面向湖北省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我省部分地区定向培养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
一、报考条件
2023年“优师计划”面向湖北省全省招生,报考条件为:
1.符合湖北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自愿报考并签订《湖北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4.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咨询电话 |
咨询QQ群号 |
教学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32 |
0719-8846036 |
854720955 |
文学院 |
小学教育 |
48 |
0719-8846039 |
850638087 |
教育学院 |
三、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1.“优师计划”为专项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中填报汉江师范学院“优师计划”专业志愿。
2.集中填报志愿结束后,我校根据省招办提供的考生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通知拟录取考生来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家长一同签订协议。
3.协议签订后,省招办按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四、入学报到与培养管理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录取后,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其履约任教所在定向县。
2.我校针对“优师计划”师范生,专门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系列特色课程;学校构建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方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教育见习、研习、实习等实践环节,让“优师计划”师范生深入了解基础教育发展形势,厚植教育情怀,提高乐教适教的职业能力。
3.学校将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省教育厅将对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过程和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五、优惠政策
1.“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学校补助生活费(600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
2.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相关政策,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按相关程序可直接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六、就业管理
1.“优师计划”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我校“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县市如下:
就业县市 |
合计 |
汉语言文学 |
小学教育 |
80 |
32 |
48 |
|
恩施州(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
42 |
32 |
10 |
黄冈市(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 |
38 |
38 |
2.“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协议履约任教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记入人事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3.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优师计划”毕业生履约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已签订协议的“优师计划”毕业生全部有编、有岗;将符合条件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4.我校将建立“优师计划”毕业生跟踪服务机制,关注“优师计划”毕业生入职后的成长,通过在线平台等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学校举办的培养培训活动,持续支持“优师计划”毕业生专业发展。
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汉江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19-8846222、8846111
微信公众号: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微信小程序: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