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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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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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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时间: 2021-11-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76 收藏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全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2021年,我院面向两个高职扩招类别招收新生。分别为:(一)退役军人;(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六、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均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报名办法

(一)填报志愿: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报名系统,选择填报院校: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志愿设置:本次招生我院共设置两个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类;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类。其中,两个类别各设置1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修改本人志愿填报信息。

(三)网上缴费:完成志愿填报后,请于11月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报名费缴费,报名费130元/人。未缴费考生其报名无效。

(四)公布考试名单:11月17日—19日12:00前,我院将通过“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在线”公布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考试相关安排,通过审核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五)免试生现场确认:申请免试考生须于11月27日17:00前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不具备免试资格。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内容

项目

面向退役军人

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类

考试模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形式及分值

笔试(总分:350分。其中:职业道德100分、综合素养100分、职业倾向150分)

笔试(总分:350分。其中:职业道德100分、综合素养100分、职业倾向150分)

考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中国传统文化、科学技术常识、国情省情、时政要闻、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均为常识性知识。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项目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面向退役军人

11月28日

9: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9: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注: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11月27日当天17:00前到考试地点打印准考证,并于当日下午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三)成绩查询

12月5日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在线查询本人成绩。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考试成绩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职业道德、综合素养、职业倾向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3.考生考试成绩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如已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同一类别尚有缺额的专业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职业道德、综合素养、职业倾向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二)免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三)录取查询及公示

我院于12月5日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录取后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调整,不得突破。

十一、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院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等按学院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学院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合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本次高职扩招新生采用线上与在校集中教学结合的模式。总计2500学时,在校集中学习时长不低于1000学时。

十三、资助体系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十四、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监察电话:028-82680056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