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 国务院抓“六保”、 促“六稳” 重大决策部署和 2021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 以及全国、 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教职成〔 2019〕 12 号) 和《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 2021〕 9 号) 要求, 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校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 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含参加往年高职扩招已录取注册的考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13:00-18:00
考试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动手能力与相关知识等。考试总分350分。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1日考生可在我校网站(www.scetc.edu.cn)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2021年12月2日18:00前)向我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过时视为无异议。
六、录取规则
根据章程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招收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若遇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一并录取。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12月1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七、新生入学
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就读地址: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学生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规定学制3年,最长修业期可达6年),半工半读、工学交替,采用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实行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内容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侧重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解决能力及综合技能操作的培养。教学要求总学分140学分,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25%,选修课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10%,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50%。积极开展“1+X”证书试点,取得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九、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招生计划与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为准。学费收费标准:4100元/年。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1年10 月 28 日 9:00 至 11 月 4日 17:00 前,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考生须在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三)2021年11 月 17 日至 19 日,考生可登录所填报学校的网站, 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 地点等相关要求,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四)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8:30-12:00考生报到,13:00-18:0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2021年12月1日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2021年12 月 6 日,将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七)2021年12 月 10 日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三)专升本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提供与校内其他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相同的就业服务。
(五)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现场查验和测量体温。途中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五)学校网址:https://www.sce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