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问答
◆问: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为进一步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质量,在办学理念、办学方向上进一步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1100余所高职高专院校中评选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这项被誉为高职高专“211工程”的建设计划拟分三年完成。我院于2006年经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09年作为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示范建设验收,验收考评成绩优秀,这标志着学院已成为全国办学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高职院校之一。
◆问:学院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答:我院是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问:学校高职专科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招生对象是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参加2017年四川省职教对口高考的应往届职校毕业生。
◆问:2017年招生新增了哪些专业?
答:2017年我校新增2个专业,是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社会需求量大,产业急需的工程技术类专业,分别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和国际商务专业。
◆问:考生如何填报学院志愿,学院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答:我院在四川的招生代码为:5155,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考试院公告为准。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控制录取线,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因近几年在四川等省份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人数远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数,建议有志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各批次填报志愿时,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以实现求学愿望。
◆问:四川考生在填报不同批次志愿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由于我院在不同批次录取的专业均无重复,所以提醒考生一定要在明确我院各批次专业的具体分布后准确填报,以免造成所报志愿无效。
◆问:学生在学习期间,学院有什么奖、助学措施?
答:根据有关规定,就读我院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此外,学院对特困生实施新生报名“绿色通道”,并通过学院设立的“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问: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和加快,工业化各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为我校毕业生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近十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在省内外普通高校中位居前列。
◆问:贵校招生的录取规则是什么?如何安排进档考生的专业?入校后转专业又怎样规定?
答:我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同时,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问:贵校学生是否可以专升本?
答: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每年我校毕业人数中超过5%的学生通过考试可以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生,对应专升本学校有西华大学、四川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