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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发布

时间: 2021-09-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47 收藏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了《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2021年我省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在岗群体。省内具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及高职(专科)相关专业招生资格的高校均可申报开展此次扩招专项工作。

《方案》明确,对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组织考试。对在岗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由各扩招高校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方案》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怎么安排教育教学?

如何保障就业?

一起看全文↓↓↓↓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将高职扩招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动力,坚持全省统筹、地方主责、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加快培养国家和四川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助力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二、主要工作

(一)招生对象

为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在岗群体。

(二)扩招高校及专业

省内具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及高职(专科)相关专业招生资格的高校均可申报开展此次扩招专项工作。各扩招高校应对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新设高职高专专业备案结果和拟招生高职高专专业的通知》(川教函〔2021〕193号)中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拟招生高职高专专业备案表,依托本校骨干优势专业相关资源,自主确定适合扩招群体人员特点、面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和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作为本次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对接乡村振兴需求,结合我省“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适度增加农业生产经营、乡村公共服务等涉农招生专业数量及招生计划人数。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仅面向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招生,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预防医学等医学类国家控制专业仅面向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招生。

(三)招生计划

在完成年度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转入高等教育阶段招生和普通高考招生(含对口招生)的基础上,根据高校申报的扩招计划情况,综合考虑生源和社会需求,以及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合理确定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同时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以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适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试及录取等工作。2021年高考已报名考生不能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各级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报名宣传动员和严格报名资格审核,教育厅负责组织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审核;退役军人厅负责组织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及身份审核;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企业员工的宣传动员,省总工会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全总“求学圆梦”计划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动员,企业员工凭所在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

2.考试组织。

继续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精神,严格落实“质量型扩招”要求,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大力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加强对各类生源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对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组织考试。对在岗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由各扩招高校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扩招高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3.录取。

录取工作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扩招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根据录取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31日前录取的新生,在2021年秋季入学,11月份及以后录取的新生,在2022年春季入学。

(五)严格教育教学管理

1.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各扩招高校要贯彻落实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针对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生源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具有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学制、学时安排、授课方式等)和实效性。

2.抓好教育教学质量。

各扩招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深化校企“双元”育人,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订单式培养、定向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施多元评价,严把教学质量关。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确保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课堂革命”。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对不同群体生源可单独编班。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积极引导新增生源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对各类群体生源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3.丰富教育教学资源。

鼓励有机组合师资、教学实训、食宿等资源,提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用优质校拉动一般校,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加强扩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社会力量兼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提升教师面向不同生源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完善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等,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学校、行业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组建校企联盟。

(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落实稳岗扩岗支持政策,多渠道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工作,优先支持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招录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本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有针对性地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工作。

(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统筹做好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扩招高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高职扩招防疫工作,认真研判疫情情况,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点考场防疫。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等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各考点应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涉考工作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对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全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高职扩招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高职扩招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切实履行职责,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年度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要系统梳理高职扩招两年来的工作做法,在招生考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典型经验。

(二)加大保障力度

各扩招高校要摸清办学家底,将改善办学条件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规划、教育基建规划中。各部门要加大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主体责任,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向完成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较好的高校倾斜。要落实好生均拨款制度和相关奖补政策,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基本办学条件。要加强对办学条件薄弱的公办高职院校改造,结合实际需要,扩充高职院校教学用房面积及设施设备;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退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士兵,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落实有关政策。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扩招高校要加强对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务、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规范高职扩招工作,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并建立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学校高职扩招招生资格,向全省通报违规问题,依法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政策宣传

各部门和各扩招高校要认真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等改革举措。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针对各类群体的特点,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宣传国家高职扩招政策的意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准确解读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让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