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公告(1)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高职单招疫情防控及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0号)文件精神,考生 2020年5月31日前14 天内到过疫情较重地区,或接触过新冠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高危人员,考试前应严格实施居家观察,并于考试前完成 2 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不小于 24 小时。考生如无明显异常,2 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居家观察满 14 天,可正常参加考试;如居家观察未满 14 天,或暂无 2 次核酸检测结果,在确认考生无明显异常的情况下,可在相关部门指导和协助下到达考场,并安排在隔离区内同步进行文化科目考试,并暂缓技能综合测试;如确诊为新冠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建议中止考试,按相关规定收治。工作人员如有上述情形,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与考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