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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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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2-23541338,022-23767181

官方网址:http://www.tjnu.edu.cn/ http://zsb.t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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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6-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72 收藏

  一.该校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

  决策程序

  1.《天津师范大学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由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2.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的具体使用由考试录取专项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在投档省份结档时间要求急迫等特殊情况下,视情况可采取电话请示主管校领导,事后向考试录取专项工作组通报的形式解决。

  政策依据

  教育部文件明确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其中,高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的 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上述要求编制和使用预留计划。

  原则标准

  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标准

  (1)用于录取编制“0”计划省份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教育部文件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做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2)用于录取超出计划投档生源中成绩优异的考生。

  为吸纳优质生源,对超出招生计划投档生源中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优异者, 如以文化过线,专业排队为录取规则的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为 A 档;或以专业过线,文化排队为录取规则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或接近生源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考生,可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3)用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

  (4)用于解决生源不平衡问题。

  为优化生源结构,在使用预留计划录取上,可适度放宽条件向非主要生源地区综合素质比较突出的考生倾斜。

  (5)用于解决招生计划的落实和保障班级建制问题。

  由于报考生源不平衡,个别省份会出现部分专业计划不能完成的情况。为保证专业班级建制,使用预留计划在生源情况好的省份适当增录该专业考生以填补其他省份的计划损失。

  2.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标准

  (1)用于录取超出计划投档生源中的合格考生。

  现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同一批次只投档一次, 如按招生计划的 100%投档,如因体检不合格或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出现退档, 未完成的计划则需向社会进行征询,这会影响学校的办学声誉和生源质量。因此,为保证院校一志愿一次录满,院校投档比例一般都要超过 100%,超出原计划的生源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2)用于解决招生计划的落实和保障班级建制问题。

  由于报考生源不平衡,个别省份会出现部分专业计划不能完成的情况。为保证专业班级建制,使用预留计划在生源情况好的省份适当增录该专业考生以填补其他省份的计划损失。

  (3)用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

  调用程序

  确定使用预留计划后,由我校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中提交“调入预留计划申请”,报教育部、天津市以及调入省份计划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计划方可具体用于录取。

  补充事项

  1.部分生源一惯不充足的专业在适用上述有关原则时条件可适当放宽。

  2.根据计划使用情况,如有剩余计划,可适度向天津市生源倾斜。

  二.招生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一般是?

  我校大部分录取通知书目前已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出,其余少量录取通知书也在紧张准备寄发,请大家耐心等待。有关新生报到注册等相关事宜,请认真查看随通知书寄发的《2018年新生入学须知》,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我校8月6日至9月2日期间咨询电话接听时间调整为:每周三上午8:30-11:30,即8月8日、15日、22日、29日上午8:30-11:30,如有问题请于上述时段打电话咨询。如有极特殊事宜请发邮件咨询(shidazhaoban@126.com,来信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省份、录取专业、联系电话等信息)。有关住宿、新生报到、学费交纳、户籍办理等问题,也可登录我校官网查看《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暑期对外公共服务指南》(http://www.tjnu.edu.cn/info/1062/18057.htm)联系相关负责部门。

  三.关于学前教育专业有何规定?

  天津师范大学系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努力创建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是以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为主的二级学院,有一批担任学前教育理论课程、文化课程和艺术课程的教师,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2人,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8.5%。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五年一贯制)

  所属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招生计划:120人

  学制:五年一贯制(包括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

  招生对象:18周岁以下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男女兼收)

  2018年我校将面向报考该专业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面试时间:2018年7月8-9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6:30)。

  面试报名:考生需持考生证、户口本、中考成绩单及1寸照片6张

  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面试项目及要求:

  1.身体素质

  身体健康,身形匀称,没有缺陷,外在形象、听力、视力等符合幼儿教师职业基本要求。

  2.语言素质

  口齿清晰,语音规范,能用普通话朗读、交流,清楚流畅、表情达意得当。

  3.音乐素质

  手形大小应适合弹奏钢琴的基本条件;在听音方面:能分辨基本的音高;在歌唱方面:应具备音调准确、嗓音明朗等歌唱基本条件。

  4.形体素质

  身体灵活,参加体育活动、舞蹈和形体训练时动作应协调。

  5.美术素质

  具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识别色彩能力;能以简单的线条概括表现物体形状。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报考本专业类的考生,如为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患者,学校可不予录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以及患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单眼假眼的不宜就读本专业。请广大考生参照上述素质条件要求酌情报考,以免影响学习与就业。

  录取规则:面试合格且在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技能技巧,能够胜任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并具备初步科研能力的幼儿教师。

  主要课程:文化基础课程、学前教师教育课程、学前专业技能课程。以及同培养方向相关的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

  就业方向:各类幼儿园、学前教育及相关机构。

  学历证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天津师范大学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前三年4000元/生·年,后两年5000元/生·年;住宿费为中职学段500元/生•年,高职学段800元/生•年。如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办学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

  住宿:录取新生均在双峰道校区住宿,其中对于天津市内六区学生,我校不提供住宿。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2-23541338。

  学前教育学院咨询热线:022-27489671、2747291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