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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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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25 收藏


一、总则

为了做好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的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川教函[2019]446号、川教函〔2019〕511 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9年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1.面向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及计划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就读地点

1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0

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2

560103

数控技术

10

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3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10

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招生专业及计划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就读地点

1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0

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2

560103

数控技术

10

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3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10

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备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按川招考委[2019]68文件要求执行,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50分。

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等。

面试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测试项目

主要内容

分值

项目一

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包括言行举止、仪表仪态、道德修养、情绪稳定性、自信心、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等。

100

项目二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包括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等。

120

项目三

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包括对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学习能力、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掌握能力、专业发展相关基础能力等。

130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9年11月26日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或拟录取情况。公示期11月26日至30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在11月27日9:00至17:00亲自到学院教务处(行政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九、录取规则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核项目顺序的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采取弹性学制培养,修业年限为3-6年(含休学)。教学方式采用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多样化、人性化的课程考核形式,采用网络学习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授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校内理论学习与校外企业实践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

十二、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均为4100元/年。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三)咨询电话:电话: 0825-2290000

传真:0825-2290006

邮政编码:629000

(四)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379

(五)院校网址:http://www.scvtc.edu.cn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帐号:sczyjsxy

川职动态微信公众帐号:sczyxy-gbd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