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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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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电话: 028-84825999,028-84825070

官方网址:http://www.sctu.edu.cn/ http://www.sct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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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时间: 2019-10-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85 收藏

四川旅游学院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依据、和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19〕77号)和《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19〕6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四川旅游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四川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在川招生代码:5147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的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招生考试、招生考务和录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五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计划

层次

学费(元/年)

退役军人

烹调工艺与营养

30

专科

4920

备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2、新生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第六章报名及志愿填报方法

第七条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至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考生在网报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领取报名号后,须于11月19日至11月22日12:00前登陆志愿填报我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我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第七章考试、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

2、考试地点:四川旅游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考试(200分)+综合素质面试(150分),满分350分。

1、专业技能考试(操作)为烹饪基本功测试。

2、综合素质面试(面试)为现场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三)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关注11月中旬学校在官网上发布的《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考试公告》。

第九条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2月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t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条录取规则

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四川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进行录取,考生必须全部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一)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按计划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具有烹饪类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申请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如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人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学校将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tu.edu.cn)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第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其中我校招收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对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烹饪工艺”专业(对视力要求调整为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请考生填报志愿前做好身体检查,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该专业身体健康要求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章入学及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对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教学,采取全日制脱产、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具体教学要求、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详见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招收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四条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根据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已被录取并注册的退役军人群体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十章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面向退役军人群体人员招生录取新生,不得申请专业调整。

第十九条退役军人群体学生专升本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联系方式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编:610100)

(三)咨询电话: 028-84825999、84825070

(四)学校网址: http://www.sctu.edu.cn

(五)招生信息网址:http://zs.sctu.edu.cn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新生录取查询系统或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办法进行查询。

附件1、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招收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2、2019年退役军人教学管理工作方案

附件1:

附件3: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招收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年制 专科)

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着重培养适应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掌握有现代烹饪、营养、餐饮管理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外语水平、良好职业素质和较高烹饪技术,能从事烹饪制作、膳食营养配餐、厨政管理和餐饮管理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二、职业范围

毕业后可到大中型酒店、宾馆、饭店、酒楼、大型超市、快餐连锁企业和其它餐饮旅游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菜点新品种开发、员工培训等一线工作;可到大中专院校、大型集团、政府机构从事后勤管理等工作。

三、学制

按照学分制规定执行,原则上3年,最长可延至6年

四、培养规格

全面贯彻国家退役军人普通高等教育部署的教育方针,继承军队优良传统,做到“退伍不褪色”。以“高级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高度重视职业道德教育、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一)素质要求

在项目课程教学、文化教育、职业环境中展开教育教学活动,达到培养职业素养之目标,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1.具有高尚的旅游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优秀的人文与科学素养;

3.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具有较完备的食品营养与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意识;

5.具备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敬岗爱业的工作态度;

6.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7.具备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习惯;

8.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

9.能够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安全操作规范;

10.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一定的创业意识。

(二)知识结构要求

1.掌握中国饮食文化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念;

2.掌握烹饪原料的性能、特点及食用价值;

3.掌握烹饪原料加工、切配、烹调等的基本原理;

4.掌握食品营养与卫生安全的基础知识;

5.掌握厨房设施、设备、工具的使用、保养方法及安全常识;

6.掌握有关食品安全和卫生等法律、法规知识;

7.掌握烹调工艺领域里比较前沿的新技术与新思想;

8.熟悉中式烹调工艺制作中的菜品生产流程及制作工艺;

9.熟悉中式烹饪菜品生产过程中与前台和顾客的沟通技巧;

10.了解餐饮企业厨房的组织管理、岗位设置、工作流程等相关知识。

(三) 职业能力要求

1.具备与厨房中式烹饪各岗位相应的专业基本技能;

2.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宴席菜单制作和设计能力;

4.具有烹饪与营养配餐的操作能力;

5.掌握烹饪原料加工处理方法和成型;能够对烹饪原料进行鉴别、加工处理和保管;

6.能够安全熟练地使用厨房设备和工具;

7.能够正确运用烹饪技法制作热菜、冷菜;能用常见果蔬原料进行食品雕刻;

8.能制作一般的中式点心;能够合理搭配色彩、制作常用饰品美化菜肴;

9.具有将知识、技能、态度转化为职业所需的能力;

10.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职业承受能力;

11.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创业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证书要求

类别

序号

证书名称

考证学期

相关课程名称

备注

必考证书

1

中式烹调师

第4学期

烹饪工艺学、菜肴制作技术

4个证中至少取得其中一项

2

西式烹调师

第4学期

西餐制作技术

3

中式面点师

第4学期

面点工艺及制作技术

4

西式面点师

第4学期

西点制作技术

选考证书

1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第1、2学期

计算机基础

2

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

第2、3学期

五、专业特色

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是教育部高职高专教改试点专业,四川省首批高职高专精品专业。该专业注重基础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紧密结合,与餐饮行业和

企业保持密切联系,突出知识的前瞻性和技能的应用性。培养适合我国餐饮旅游业发展需要的高等应用性人才。

六、专业核心课程

1.课程名称:《烹饪工艺学》

课程简介:本门课程系统阐述原料粗加工、切配、临灶、成菜等烹调全过程,使学生掌握烹饪工艺的起源、发展及工艺流程、烹饪方法等相关知识,要求学生掌握并规范各类原料的加工方法、切配方法、烹饪方法、火候掌调味技能、翻勺装盘等基本技能。

2.课程名称:《川菜制作技术》

课程简介:本课程对四川地区菜肴进行了科学性和针对性的选择,充分体现了教学品种的地方性、传统性、时代性和实用性。通过示范教学和一定数量品种的专门训练,使学生较熟练地掌握各教学品种的用料、工艺流程和具体的制作方法、制作关键、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及相近品种,并形成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独立进行工艺实践的能力、科学配菜和科学烹调的能力及创新能力。

3.课程名称:《面点工艺及制作技术》

课程简介:本课程对中国各地面点进行了科学性和针对性的选择,充分体现了教学品种的地方性、传统性、时代性、实用性和代表性。通过示范教学和一定数量品种的专门训练,使学生较熟练地掌握面点品种的制作方法、制作关键、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及相近品种,并形成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独立进行工艺实践的能力、科学配料和科学烹饪的能力及创新能力。

4.课程名称:《食品雕刻及菜肴装饰基础》

课程简介:本课程系统地介绍了食品雕刻的形式、类型、基本特性、艺术表现方法、用料、刀具及用法、雕刻作品的应用。对教学作品进行了精选,充分体现了教学作品的艺术性、实用性、代表性和实效性。通过示范教学和一定数量作品的专门创作训练,使学生熟悉和掌握一定的美术知识、食品雕刻的工艺流程和具体的艺术处理手法、素材选择的基本规律、素材造型规律及其基本方

法,并形成能独立进行工艺实践的能力、一定的创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5.课程名称:《菜肴造型工艺》

课程简介:本课程系统地介绍了菜肴造型的美学法则、菜肴图案的构图原理与色彩的运用、菜肴造型的艺术表现手法、菜肴造型素材的分类与选择、菜肴造型的规律和基本方法。对教学菜品进行了精选,充分体现了教学菜品的艺术性、实用性、代表性和实效性。通过示范教学和一定数量品种的专门训练,使学生熟悉和掌握一定的美术知识、菜肴造型的工艺流程和具体的艺术处理手法、素材选择的基本规律、素材造型规律及其基本方法,并形成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独立进行工艺实践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6.课程名称:《餐饮管理》

课程简介:本课程系统地介绍了餐饮管理经营计划的编制、餐饮采保管理、餐饮生产管理、餐饮销售管理、餐饮服务管理、餐饮产品成本核算与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理论、服务技能。体现最新的管理理念和操作方法,突出实际应用和市场经济的最新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餐饮管理的有关业务知识和管理方法,了解餐饮管理在酒店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明确酒店业务的主要内容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责范围。

7.课程名称:《烹饪营养及配餐》

课程简介: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营养配餐的基础理论及操作技能,了解各种营养素在烹调过程中所发生的理化变化。各种烹调方法对营养素性质的影响。掌握人体对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需求,如何按照不同人群的营养需要提供各种食物的种类、数量、搭配,能够科学运用营养学理论设计营养餐和营养宴席,并对营养菜点进行定性营养分析。

七、附表一:

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学学时(学分)分配表

(三年制

专科)

类别

各学期、学年规定学时(学分)

最低毕业要求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学时数

学分数

理论教学

公共必修课

学分

13.25

10.25

5.25

1.75

504

30.5

学时

216

168

88

32

专业必修课

学分

7

11

18

13

816

51

学时

112

208

288

208

专业选修课

学分

2

2

2

4

160

10

学时

32

32

32

64

公共选修课

学分

2

2

2

2

128

8

学时

32

32

32

32

实践教学

学分

0

0.5

13

13.5

497

27

学时

0

8

225

240

总计

学分

26.25

25.25

27.25

21.25

13

13.5

1991

126.5

学时

392

440

440

344

225

240

八、附表二:

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专业教学进程表(三年制

专科)

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总学

学时数

分期学分学时

各学年学期计划学分(学时)安排

成绩考核

总学时

实验

实训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考试

考查

备注

分类

1

2

3

4

5

6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00000001GB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学分

1.5

1.5

2

1

学时

24

24

00000002GB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

64

学分

2

2

2

1

学时

32

32

00000003GB

形势与政策

1

32

学分

0.25

0.25

0.25

0.25

4

1.2..3

学时

8

8

8

8

00000004GB

体育

6

96

学分

2

2

2

1.2

3.4

学时

32

32

32

00000005GB

计算机基础

3

48

16

学分

3

1

考级

学时

48

00000006GB

大学英语

12

192

64

学分

4

4

4

1.2.3

第4学期为专业英语

学时

64

64

64

00000007GB

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就业指导

1.5

24

学分

0.5

0.5

0.5

4

学时

8

8

8

小计

30.5

504

75

学分

13.25

10.25

4.25

2.5

学时

216

168

72

48

必修课

01010101ZB

烹饪工艺

9

144

80

学分

4

5

1.2

学时

64

80

01010102ZB

餐饮企业职业能力及职业生涯规划

1

16

学分

1

1

8-15周

学时

16

01010103ZB

面点工艺及制作技术

6

96

60

学分

3

3

2.3

学时

48

48

01010104ZB

食品雕刻及菜肴装饰基础

2

32

24

学分

2

1

学时

32

01010106ZB

中国饮食文化

2

32

学分

2

2

学时

32

01010107ZB

烹饪营养及配餐

3

48

4

学分

3

3

学时

48

01010108ZB

菜肴制作技术Ⅰ

4

64

48

学分

4

2

学时

64

01010109ZB

菜肴制作技术Ⅱ

4

64

48

学分

4

3

学时

64

01010110ZB

菜单设计

1

16

4

学分

1

4

9-16周

学时

16

01010111ZB

餐饮管理

3

48

学分

3

3

学时

48

01010112ZB01

西餐制作技术

2

64

64

学分

2

4

学时

64

01010112ZB07

川菜制作技术

2

64

64

学分

2

4

学时

64

01010112ZB13

厨政管理

2

32

学分

2

4

学时

32

01010112ZB15

地方名点制作技术

2

64

64

学分

2

4

学时

64

01010112ZB17

西点制作技术

2

64

64

学分

2

4

学时

64

01010113ZB

菜点设计与创新

1

16

8

学分

1

4

1-8周

学时

16

01010114ZB

综合技能训练

3

3周

48

学分

1

1

1

2.3.4

学时

1周

1周

1周

小计

49

912

0

580

学分

7

11

18

13

学时

112

192

288

208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01010101ZX

药膳食疗学

2

32

学分

1.2

专业选修课学生应修满10个学分

学时

01010102ZX

餐饮食品安全

2

32

学分

1.2

学时

01010103ZX

烹饪工艺美术

2

32

学分

1.2

学时

01010104ZX

烹饪艺术设计

2

32

学分

2.3

学时

01010105ZX

旅游饭店财务管理

2

32

学分

2.3

学时

01010106ZX

餐饮策划与营销

2

32

学分

3.4

学时

01010107ZX

餐饮人力资源管理

2

32

学分

3.4

学时

01010108ZX

菜肴造型工艺

2

32

学分

4

学时

01010109ZX

面塑

2

32

学分

4

学时

01010110ZX

专业英语

2

32

学分

4

学时

小计

10

160

0

学分

4

2

2

2

学时

64

32

32

32

公共选修课

8

120

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中应修满8学分

学分总计

99.5

1488

26.3

23.3

24.3

17.8

九、附表三:

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表

(三年制专科)

序号

实践环节名称

实践学期与学时

学分

实习地点

实习要求

考核方式

学期

学时

1

毕业实习

5,6

400(30周)

25

校外

达标

考查

2

毕业设计

6

24(4周)

2

校内

达标

考查

小计

456

27

4

大学英语

1,2,3

64

4

校内

达标

考试

5

计算机基础

1

16

1

校内

达标

考试

6

中国饮食文化

2

4

0.5

校内

达标

考查

7

烹饪工艺

1,2

70

4.3

校内

达标

考试

8

菜肴制作技术Ⅰ、Ⅱ

3

96

6

校内

达标

考试

9

面点工艺及制作技术

2,3

64

4

校内

达标

考试

10

专业素质拓展课程

4

96

6

校内

达标

考试

11

综合技能训练

3,4

48(3周)

3

校内

达标

考查

小计

449

27.3

注:

1、第4-10项学时学分已在表2中计算。

2、表1中的实践教学学时学分不包括理论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时学分。

3、此表不包括专业选修课的实践教学学分。

附件2:

2019年退役军人教学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川教函【2019】446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退役军人扩招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教学管理

学校根据教学需要成立单独的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经审定后下达实施。教学承担单位确定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确定课程负责人。负责针对性的课程建设;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课程的考核和成绩的存档备案。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由四川旅游学院按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教学要求,结合退役军人特点和情况单独制定。

2.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初稿后,经学校专家组审定后下达执行。

3.专业教学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设置必修课、选修课、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二)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按照《四川旅游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及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生自身学习特点进行编写,突出专业技能和应用性。

2.教学大纲经学校专家审定后执行。

(三)教学过程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主要课程采用单独组班现场课堂教学,个别选修课程可利用网络开展线上教学和考核。

2.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按四川旅游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3.参照学校现行的教学教务管理办法及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教学评估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学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4.二级学院选派班级辅导员,负责班级各项日常管理和辅助教学。

5.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利用多种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

(四)成绩考核

1.考核是重要的教学评估手段和教学质量保证措施。考核工作要注意对学习过程的考核评价,以考促教,以考促学,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

2.严格执行课程的考核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巡考活动,狠抓考风考纪。

二、学籍管理

(一)入学注册与学籍管理

1.入学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现行《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学生的入学资格经审核后注册。

3.按四川旅游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学籍管理,并做好存档工作。

(二)毕业审核

1.毕业审核工作按学校现行审核规定执行。

三、教学费用

学费收取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实的标准和相关专项政策执行。其他费用项目参照四川旅游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四、教学运行管理

1.入校后学生实行脱产全日制学习,单独组班授课。如确有不可抗的特殊原因(由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认定),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非全脱产学习,同时在限定的年限内修满毕业所需全部学分。

2.授课形式以课堂教学为主,个别选修课以线上网络方式考核。

五、实习就业服务管理

1.毕业实习参照《四川旅游学院毕业实习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在学校实习基地内选择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

2.学生毕业时享受四川旅游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同等待遇,享受学校就业平台和渠道,同等推荐就业基础上实施定向就业计划。

退役军人注册成为正式学生后,在校期间其他方面与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