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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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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8-38025825,028-38221260

官方网址:http://www.msvtc.net/ http://www.msvtc.net/Category_1951/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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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913 收藏


一、总则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教厅《关于申报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川教函〔2019〕446 号)文件精神,保证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

五、办学类型: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四川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眉山市东坡味道食品产业学院和东坡烹饪学院理事长单位、眉山市旅游酒店服务培训基地等。眉山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发展需求,面向技术创新,面向教育改革,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传承千载诗书城文化为己任,以创建百年“常青藤”学校为愿景,弘扬“求实创新,和谐发展”的校风,践行“诚信自强,笃学精业”的校训,力争建成规模适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服务有力的全省一流高职院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

对象

拟招生专业

专业代号

招生人数

学费

(元/年)

退役军人

烹调工艺与营养

T1

50

4100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现代农业技术

X1

50

3600

备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我校采取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考试形式,其中技能测试150分,综合面试200分,总分350分。

考试内容:详见我校分专业考试大纲。

(三)免试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我校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22日前将相关证书原件交学校审核备案。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9年12月5日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九、录取规则

(一)所有考生均按报考专业志愿,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间不平衡,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总计划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是否进行计划调剂。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及教学总课时

(一)退役军人

T1烹调工艺与营养,采取全日制(工学交替)学习形式,教学总课时为2692学时。

(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X1现代农业技术,采取全日制(工学交替)学习形式,教学总课时为2630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见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年,代收书本费800元/年。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院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三)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

028—38235459、38282113、38025825、38221260、38282112(传真)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38025980

(五)我校网址:http://www.msv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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