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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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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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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大学秋季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65 收藏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语言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加分政策

  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一)上海市

  1.投档至上海大学各专业组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999)”的专业组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45)”的专业组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投档至上海大学各专业组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二)浙江省

  投档至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考生,只要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三)内蒙古自治区

  1.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四)其他省市

  1.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海大学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在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一、艺术类招生项目

  (一)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以及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

  (二)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各艺术类学院《上海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外省市)》的录取原则执行。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三、自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四、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上海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执行。

  五、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上海大学)》执行。

  六、综合评价录取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二、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三、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四、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132857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八、其他须知

  一、按大类招生

  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网络与新媒体共12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采用英语教学)、知识产权共14个专业。

  理学工学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网络空间安全共40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三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接受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和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确定专业身份。专业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二、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招生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钱伟长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等优势学科,联合上海大学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新兴/交叉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钱伟长学院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命智能)、理论与应用力学6个专业。学院在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末位退出及动态进出机制。进入理科试验班的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基础强化课程学习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学生志愿,对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学生的专业,进入后续专业培养。退出的学生参与学校理学工学类专业分流。

  三、按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