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同济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适合同济大学培养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生源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专业兴趣明显,学科特长突出,具有一定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3.高中阶段获得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一、二、三等奖或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5.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6.高中阶段具有双一流高校举办的相关专业(类)的两年以上(含两年)研究性学习经历且成绩优异,并有相关高校提供学习证明及全程活动记录与评价。
说明:⑴以上条件第1-5条有关奖项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相关获奖名单为准;⑵申请条件第6条需得到我校专家委员会认可。
二、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拟定为200名。各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对应申请条件见下表:
专业类别 | 对应申请条件 | 上海、浙江 选考科目要求 | 其他省份科类要求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人文类 | 6 | 不限 | 文/理 | 哲学 | 2 |
汉语言文学 | 2 | ||||
理工I类 | 1、2、3、5、6 | 物理 | 理 | 建筑学 | 6 |
土木工程 | 12 | ||||
地质工程 | 3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3 | ||||
测绘工程 | 6 | ||||
交通工程 | 12 | ||||
环境工程 | 9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3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
智能制造工程 | 4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 | ||||
车辆工程(汽车) | 1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
信息安全 | 2 |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
自动化 | 2 | ||||
通信工程 | 2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 | ||||
机械电子工程 | 8 |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2 | ||||
汽车服务工程 | 2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 | ||||
应用物理学 | 10 | ||||
应用化学 | 12 | ||||
地质学 | 12 |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8 | ||||
工程力学 | 4 | ||||
理工II类 | 3、4、6 | 物理或化学 | 理 | 生物技术 | 6 |
生物信息学 | 6 | ||||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 10 |
注:1.上海、浙江报名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2.机械电子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和汽车服务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考生根据专业类别所对应的申请条件,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名申请,并在该专业类别中选报最多6个招生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注明是否服从调剂)。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4月8日17:00,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提交完整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
1.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中学详尽公示证明(见附件1)、体育测试项目申请等。
2.符合考生申请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申请条件的证书或证明。
个人陈述限1500字内,内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取得的成果,对选考招生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
论文和专利等其他无关申报材料不得上传且我校不予利用。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报名审核。
具备条件的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充分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报名审核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相关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2.考核选拔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我校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学科特长测试以及体育科目测试。考核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各专业类别对应的学科特长测试内容见下表:
专业类别 | 学科特长测试 |
人文类 | 人文素养测试 |
理工I类 | 物理实验 |
理工II类 | 化学实验 |
体育科目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50米跑(二选一),考生按照报名时选定的项目参加测试。同时需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天查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成绩按不合格记录。
3.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体育科目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体育科目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按照(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学科特长测试成绩*40%)的公式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划定入选资格控制线,达线及以上人数(简称“上线考生”)不超过400人,宁缺毋滥;上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专业志愿、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资格专业,综合成绩相同考生竞争同一招生计划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选资格专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照学科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选资格专业;未满足专业志愿的上线考生,服从调剂的进行调剂确定入选资格专业,否则不能获得入选资格。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可按照以下生源省份对应高考投档成绩要求以及“5.高考投档录取”规定进行高考录取,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生源省份 | 上海市 | 浙江省 | 其他省份 |
高考投档成绩要求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考试院规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上20分。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考试院规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上50分。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专业相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控制分数线以上。 |
注:机械电子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和汽车服务工程三个专业,即使在中外合作设单独批次的省份,以上要求也是参考本科一批普通专业相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而非中外合作批次相应模拟投档线。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高考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设自主招生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填报专业必须与公示入选资格专业一致。
5.高考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入选资格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资格专业和我校在考生生源地相应分数线等决定录取与否。
五、监督机制
1.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将接受我校招生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
2.我校考核选拔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选拔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我校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同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我校将取消该考生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考核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选拔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5.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为准,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