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上级纪检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五条 学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校代码:12785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一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渤海之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中心城市——河北省唐山市。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由原唐山市卫生学校、唐山市农业学校、唐山市商业学校、唐山市财贸干校合并升格而成,至今已有67年办学历史。学院是河北省专业门类齐全、规模较大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2亩,现已有5000余名学生入住新校区。学院现有在校生1.2万余人,设有临床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系、机电工程系、农林工程系等9系和5个教学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开办45个专业。在首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多次获得河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建立了321个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与解放军301医院、海军总医院、火箭军总医院、陆军总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人民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上海宝冶集团(曹妃甸)有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有限公司、用友新道有限公司、武汉美斯坦福有限公司、天津嘉立荷畜牧有限公司等重点医院、企业密切合作,形成了产教融合,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培养等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左右。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以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我院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六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高招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3)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5)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单招录取原则: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八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七条相关专业招生身体要求
1.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护理、旅游管理、国际邮轮乘务、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等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4000px;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4250px~4550px、女生身4000px~4300px,以上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条件不足者请慎报。
3.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年龄应在16~23岁。
4.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Web前端开发方向)、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移动商务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方向)、网络营销、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装饰方向)、园林技术(设计方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等专业为校企合作订单班,且只招收订单班学生,企业另收培养费;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新闻与传播等专业,可报考校企合作订单班,企业另收培养费;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院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意向报考订单班的考生,应与订单班教师联系,以了解订单班专业招生要求,避免因条件不符导致该专业不予录取的后果。联系方式及详情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第十八条 外语要求
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教学外语均为英语。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学费资助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50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住宿费
南湖校区800元/年,新华道校区、韩城校区住宿费500元/年,住宿费按学年交纳。
第二十一条 学费资助
在校生享受我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能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对符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在我院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制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湖校区(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新华道校区(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韩城校区(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邮 编:063004
咨询电话:(0315)8738214、8738215、8738212
学院网址:www.tsvtc.edu.cn
招生QQ群:243226450;52810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