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2887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
七、学校概况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以旅游命名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主要培养旅游、现代农业、新商科和设计与信息技术等特色专业的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热河省农林专科学校。
学院是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旅游管理专业是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学院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北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两次荣登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
学院坐落于著名旅游胜地——河北省承德市,毗邻避暑山庄等著名景区,学习、生活条件优越。承德拥有五千年红山文化和三百年山庄文化,拥有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和周围寺庙群,拥有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多项桂冠,文化深厚,环境优美,区位优越,气候宜人。承德市高速公路、空中航线和京沈高铁四通八达、交通便利。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近300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招生专业(含方向)41个。
八、录取规则
1.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设分数级差,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3.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按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2)对于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与影视制作方向)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依次排序;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也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应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6.报考我院校企合作订单班的考生,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形象气质良好、口齿清晰、相貌端正、体态匀称,体表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O、X型腿,无内、外八字脚、驼背、鸡胸,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史;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商船管理与技术方向)、烹调工艺与营养、物流管理、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详情咨询学院。
7.学院认可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
8.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山东、海南等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9.公布名单: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与影视制作方向)、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烹调工艺与营养、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商船管理与技术方向)、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为校企合作订单班,具体收费及权益咨询学院。
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住宿条件有六人间(800元/人•年)、八人间(500元/人•年)宿舍,由学院统一安排。
十、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困形式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完成学业。河北省内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免学费、书费、住宿费,不低于二等以上的助学金。
十一、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
邮编:067000
招生咨询电话:0314—2376888、2376882、2376899
传真:0314—2376888
学院网址:http://www.hbtvc.com
招生网址:http://lqcx.hbtv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