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3690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警察、法律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北省司法厅。学院本部位于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515号,石家庄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工农西路587号。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和标记,无纹身、无跛行,无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予以退学处理。
(2)外语无特殊要求。
(3)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示
考试内容、时间、地点、考试安排等详细信息以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公布的联考实施方案为准。我院为第五考试类牵头院校,在学院本部设考点(邯郸、邢台、衡水考生到学院本部考试)。成绩公布详见各牵头院校网站,录取结果公布详见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jgxy.com.cn)
3.录取规则:
(1)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文化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的,按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以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没有加试要求,对考生无加分和降分要求。
(3)没有学考成绩且不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将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仍需按考试大类填报,我院对分别对第五、第七、第九、第十单招考试大类的成绩予以承认。
(5)免试录取考生执行河北省相关政策。
4.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和住宿费(500元/年)书费、服装费和床上用品费按实际数额到校后由本人支付。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
(2)符合国家政策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 邮编:056004
联系电话:(0310)3178382、3178362
石家庄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西路587号 邮编:050081
联系电话:(0311)8302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