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2786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2373号
一、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2373号,拥有36个招生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209个,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河北省“双创”示范基地、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河北省民族技艺传承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和河北省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单位。
二、报考条件
1.取得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须参加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00人。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企业员工、下岗工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 | |||||
1 | 590301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100 | 3年 | 5000 |
四、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1年10月3日8:00~10月6日16:00。
2.填报方式:
取得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登录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svtc.cn),点击悬浮窗口导航栏进入“高职扩招专项报名”模块进行网上填报。
备注:考生在报考时所填个人信息必须与《2021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打印]内信息完全相符并上传本人蓝底免冠小二寸照片。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6日18:00,考生登陆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svtc.cn),点击悬浮窗口导航栏进入“高职扩招专项报名”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总分 |
2021年10月17日 | 9:30~11:00 | 职业技能测试 | 笔试 | 450分 |
考试要求:考生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21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和准考证按时到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认定为自愿放弃报考。
2.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所报考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政治素养。
3.考试地点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2373号),详见准考证。
4.疫情防控
(1)自10月2日起,所有考生请勿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提前3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须低于37.2℃),出示绿色“河北健康码”和“行程卡”,提交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3)考试期间,考生须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在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超过37.2℃、咽喉疼痛、咳嗽、腹泻、呕吐等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登录我校官网招生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于10月22日9时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6.违规处理
对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依据教育部规定,扩招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扩招各科考试成绩,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扩招中违规的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录取
1.录取规则
按照“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分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九类特定人群”,可申请免试。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于10月10日前到我校提出申请(办公楼109室)。经我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校官网招生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3.录取备案
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备案系统,审核通过后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教学管理
1.入学时间。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的考生于2022年3月份报到入学。
2.教学安排。对于已录取的高职扩招学生,我校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总学时2548。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学制3年,修业年限3至5年。
3.学籍管理。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八、学费标准
1.收费严格按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2.根据(冀教财[2017]2号)文件要求,河北省建档立卡的学生凭贫困手册、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经审核后实行三免(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书费)。
九、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
十、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svtc.cn
联系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318-2129797 2125959
E-mail:zsjyc99@163.com
学校详细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2373号
邮编:0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