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代码:12424 办学层次:专科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北省属公办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其前身为铁道兵工程学院财务材料系,1993年9月独立办学,2000年7月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铁道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005年5月移交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07年8月,被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命名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即国家重点建设的百所高职高专院校之一。毕业生由我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一、报考条件
1、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二、录取原则
1、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划定各大类预录取分数线450分。
2、线上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线,确定分专业预录取名单。
3、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他缺额院校的二志愿,如仍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考。我院不参加单招二志愿征集。
5、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院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6、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公共外语课为零起点俄语。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免试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职业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录取考生优先安排我院中外合作办学5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4月5日10:00前,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等证件向我院提出申请(办公楼104室)。经我院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审核内容包括:
1、所提交材料的完整、真实性;
2、在相关部委官网查实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
3、面试免试考生标准: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三、学费: 5000元/年·生,艺术类考生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年·生。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13613316286。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1号 邮编:050061
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 邮编:050041
电话:0311-88621131;88621405
传真:0311-88621260
Email:sjzzb001@163.com
联系人:吕老师、秦老师
网址:www.sirt.edu.cn
招生咨询QQ群:236409633,4593226
官方微信:stlyzsjyc
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电话:0311-88621021,1361331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