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和各省份有关提档比例要求,我校确定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4、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林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口语成绩优良。
5、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所含专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7、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8、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A志愿报考,对A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15分及其以上,尽可能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9、中外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 University)合作培养林学(含森林经营和管理、森林健康和保护、木材科学、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管理、保护区规划管理五个专业方向)本科专业学生。对于在大学前两年学习期间成绩合格、英语水平达到要求、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经本人申请,获准签证,后两年可赴加拿大湖首大学就读。学生按规定修满相应的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证书。
七、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和医学类本科专业:4290元/生·年;经济学类、文学类、法学类和管理学类本科专业:3850元/生·年;艺术学类本科专业:7000元/生·年;林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10000元/生·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电话:0551-65786603、65786135
网址:http://www.ahau.edu.cn
十、其他须知:
1、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我校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共同开展“2+2”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对于在本科阶段前两年成绩平均绩点达3.0以上、英语达到托福网考79分或雅思6.5分、综合素质好、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通过选拔,可赴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学习两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我校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分别颁发的学士学位。
2、奖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对录取的优秀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或自主选择专业奖励政策。
(1)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4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给予减免4年学费的奖励。
(2)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总分高出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20分及其以上,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
(3)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20%,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对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达不到所在专业前20%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师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等具体情况,列出部分专业供其自主选择;或参加相关科目的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可以自主选择到相关专业学习。
对学生进校后第二学期拟转入园林、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需加试美术,加试合格者方能转入园林、城乡规划专业学习。
3、资助政策: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种社会团体、个人的奖助学金30多项。通过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形式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辅修政策: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习质量高、进程快的本科学生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发给学生相应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