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方案
探索符合普通高职院校特色人才选拔培养规律的招生方式,结合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11】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选拔,培训后上岗。
领导小组下设试卷运送组、试卷保密组、考务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控摄像、全程监督监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检查。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办法
1.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限于河北省生源。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未取得2014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但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青年,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点补报名并在河北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我院单招志愿。
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外地考生于2014年3月1日—15日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zhz.cn)下载报名表,本地考生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处报名。
2.招生专业:
招 生 专 业 |
学 制 |
学 费 |
备 注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3 |
5000 |
1.学生报考专业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考生志愿予以调整。 2.学生毕业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有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
连锁经营管理 |
3 |
5000 |
|
旅游管理 |
3 |
5000 |
|
电子商务 |
3 |
5000 |
|
会计电算化 |
2 |
5000 |
|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
3 |
5000 |
|
国际商务 |
3 |
5000 |
|
空中乘务 |
3 |
5000 |
|
旅游英语 |
3 |
50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000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5000 |
|
工程造价 |
3 |
5000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50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0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5000 |
|
装潢艺术设计 |
3 |
5000 |
|
雕塑设计制造 |
3 |
50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5000 |
|
电子信息技术 |
3 |
5000 |
|
风电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技术 |
3 |
5000 |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500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5000 |
|
软件技术 |
3 |
5000 |
|
移动通信技术 |
3 |
50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000 |
|
电脑艺术设计 |
3 |
5000 |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 |
70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50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000 |
|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 |
3 |
5000 |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5000 |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3 |
5000 |
四、考试安排
1、凡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4年3月31日前到我院交纳报名表,报名时将单招考试费100元交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2、已在我院报考并足额交付考试费的考生,请于单招考试前凭交款收据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安排在2014年4月进行,4月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分值150分) |
综合素质测试 (分值300分) |
备注 |
1、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参考《2014年全国高考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范围。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文化成绩不低于60分。 |
专业技能面试 |
单独考试录取原则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
4、各专业总成绩构成: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按照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命题要求,笔试试卷由河北省单独招生院校联盟统一出卷。
2、试卷印制:试卷印制在经国家保密局审定批准的定点印刷厂印制。双方签定安全保密、印刷质量等方面的协议。试卷印制期间向定点印刷厂派住监印人员。试卷的印刷、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试卷运送:雇佣专业的武装押运密封车,运送前进行车辆检修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在运送途中的免检手续。由单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队,配备三名工作人员押运。在任何情况下,运送途中试卷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不搭乘与试卷运送无关的人员,或者搭载与试卷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随时向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试卷运送途中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报告试卷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4、试卷保密:试卷到达学院后,学院设立专门的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室安装防盗网等设施,配备红外线报警器、视频监控设备、干粉灭火器,程控电话、空调器。试卷保密室配备密码铁皮柜,并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内屋门锁和铁柜门锁,钥匙分别掌管。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配备二名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四名巡逻人员。
5、考试组织:按照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要求制定《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设置标准考场。
创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学院大门口悬挂写有考点名称的大字横幅,学院内张贴规范性、鼓励性标语,在明显处张贴分布示意图,包括考务办公室、考场、举报箱、饮水处、存车处、厕所、医务室等,公布《考生守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考试科目时间表和司铃时间表等。各服务处所张贴明显标志。考试区域外4--6米处划出禁区线,并有禁区标志,设专人守卫禁区。设公安席、问询处,分别由公安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公布举报电话,并在学院大门外和学院内明显处分别设立“举报箱”。
建立一支政策性强、守纪律、认真负责、熟悉掌握考试程序的监考人员队伍。在考前要采取多种形式严格培训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参加培训不准上岗,不明确职责不准上岗,不掌握规则和程序不准上岗。各考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必须有1名校外人员任副主考),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制定《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6、评卷、登统:评卷、登统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评卷、登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卷、登统工作,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认真选聘评卷、登统人员(外聘人员占60%以上)并进行岗前培训,对评卷、登统人员统一布置任务,提出质量要求,明确工作纪律,规定评卷、登统时间,处理重大问题。为评卷、登统场所提供全封闭的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备齐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统一制作《评卷(登统)工作证》,评卷、登统人员凭《评卷(登统)工作证》出入评卷、登统场所。评卷、登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答卷保管室、学科评卷组、复查组、核分组等机构。各组明确职责,严明纪律。登统工作结束后,将考生成绩按要求存入只读存储器,一式三份备份,一份交主管领导、一份交考务人员,一份交微机人员留存。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采用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学院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先。录取结果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录取结束后3日内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入学和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
九、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办理。
十、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办公室(思远楼2楼)
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 邮编:075000
电话:0313—4089263、4085612、4084679、4084656
传真:0313—4084677
网址:http://www.zhz.cn
十一、咨询事宜
学校招生网设有“单独招生”、“办公电话”等栏目,集中介绍学校及专业情况,提供办公电话号码查询服务。
另外设立专业咨询热线电话,定期安排专人解答涉及专业的有关问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 13722356890 13315302995 13331320968
18732385273 13903137699 13582632465
15832375858 15830360925 15028320629
13472387894
专业咨询请打各系电话:
装饰艺术系 13472381880
经济管理系 13315300010
土木工程系 13303132638
信息工程系 13731329599
电气工程系 13031936269
汽车工程系 13932333582
机械工程系 13933996606
应用外语系 15931300858
备注:因时间紧张,我校有关单独招生的信息将通过招生网(http://www.zhz.cn/zsb/index.asp)发布,不另行通知,特此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