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根据< 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市政办字[2019]39号)《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9年面向全省招生,为承德市培养定向就业小学全科教师。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属于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一、招录方式及培养费用
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列入普通高考提前批次录取。报考小学全科教师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当年高考统一录取后,培养对象与培养院校、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承德市公费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小学(不含乡镇,下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经县级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的小学全科教师名单分别报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审核留存。
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按省定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提出岗位需求的县(市、区)级财政承担。县(市、区)代培养对象缴纳,由提出岗位需求的县(市、区)财政按年度将培养对象所需费用直接拨付至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在安排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服务期内的管理
(一)定编定岗
培养对象按时完成培养院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学习管理师证书后,在编制限额内,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定专项招聘方案。考试考核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由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编制手续,用人单位组织签订聘用合同,要求所聘小学全科教师在乡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不少于6年。各县(市、区)要确保小学全科教师到小学任教有岗有编。
(二)落实待遇
各设岗县(市、区)要建立小学全科教师编制、工作、职称、住房保障体系。要落实国家政策,并结合实际,积极出台地方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学全科教师专业成长和生活的支持,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要科学核定小学全科教师的工作量,同时,要在教师周转房等生活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小学全科教师安心从事教育教学创设条件。
(三)履约管理
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未按协议约定从事教育工作的,须按协议规定向协议地政府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滞纳金;不能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政府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具体办法按培养协议执行。小学全科教师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学历提高脱产学习。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可在县域内乡村小学间流动。
三、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2019年招收河北省生源考生200人。定向承德市6县就业,其中丰宁县就业70人,隆化县就业50人,承德县就业30人,兴隆县就业30人,宽城县就业10人,滦平县就业10人,文理科考生各占50%。
四、报名条件
河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五、录取批次及规则
1.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
2.录取批次本科提前批B.
3.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同分同少数民族条件下,按高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请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19年招生章程为准。有关签订协议事宜具体以学生与我校及就业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方签订的《承德市公费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协议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