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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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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14-2377071,0314-2377074

官方网址:https://www.cdpc.edu.cn/ http://zhaosheng.cd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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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细则

时间: 2024-06-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930 收藏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意见》(教财〔2018〕16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包括提前告知、提出申请、辅导员单独谈话、量化测评,民主评议、修正,实地走访核实的方法进行。

一、认定依据

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二、认定范围

1、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2、要将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各地要按照《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精准防贫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标准以下,且家庭财产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非贫困低收入户、非持续稳定脱贫户的学生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工作。

3、对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消费情况,通过班级评议、学校家访、日常了解等有效方式,班级,系部合理评议确定,按规定分档予以资助。

4、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也应及时予以认定资助。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证明材料的可以上交,作为佐证。)

三、认定工作流程

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单独谈话—→量化测评—→民主评议、结果修正—→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与建档—→异议与申诉—→实地走访

四、认定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

(一)提前告知。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学生可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

(三)单独谈话。辅导员根据《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辅导员谈话大纲》,与申请人进行单独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可在量化测评表中体现。每位学生(特别是新生)谈话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四)量化测评。根据辅导员谈话记录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五)民主评议、结果修正。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一般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辅导员谈话记录,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按照民主评议打分表认真进行评议,对量化测评结果进行修正。提出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六)系认定工作组审核。系认定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副组长,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共同组成系部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七)公示与建档。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书面形式在全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汇总,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八)异议与申诉。如师生对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有效方式向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系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

(九)实地走访。学校每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的真实性。学生家庭实地走访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抽样”与“全覆盖”相结合。“抽样”是指定期在学校招生区域内随机抽选几个地区进行走访,“全覆盖”是指对所抽选地区的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行全覆盖式走访。每次走访结束后,学校要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学生典型案例,以平面及多媒体形式,在全校范围内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有的放矢地开展诚信教育。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附件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辅导员谈话大纲”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附件: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