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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3年高考报名开始

时间: 2016-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95 收藏

我省2013年高考报名11月25日开始,所有考生均须采集指纹
----11月20日前先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信息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11月25日开始,所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指纹信息,并且在11月20日前,各报名点先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信息,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其他相关信息。
一、报名安排
所有拟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单独招生等)均须在2012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照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有关招生简章,由报名点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信息。2012年11月25日8时11月29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已经在网上进行报名的考生,以报名点或班级为单位,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用。12月1日至5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照相、采集指纹信息等工作。自2013年开始,所有考生均须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报考艺术、体育等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参加专业测试。
2.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对口各类的考生均要有专业基础,并参加专业考试。
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普通高考,但两者不能同时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⑹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4.按照教育部要求,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招生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⑹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三、报名方法
1.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其常住户口与就读学校不在同一设区市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设区市招收的学生除外),确需在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名的,须由常住户口所在设区市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证明,方可报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借读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借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设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户籍和学籍在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保定、张家口、承德三市的22个县)的考生,只能在贫困地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并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由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后进行集中公示,报所在设区市汇总、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未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的贫困地区考生,不具备报考贫困专项生资格。
3.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4.外省在我省借读和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省报名。
四、考生报考科类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文、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专业志愿,艺术理、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专业志愿。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和不参加省内联考类(含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其中美术、音乐(分声乐、器乐两项)、舞蹈等三类专业实行全省联考。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专业类。
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诚信承诺书》。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按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及摄像等工作。报名信息一定要由考生本人认真、仔细地校对,并签字确认,避免报名信息出现错误,给参加考试和录取带来麻烦。报考艺术、体育及对口类的考生可以向报名点索取招生简章。报考省内、外院校的艺术、体育、对口专业和拟参加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及院校单独招生等专业(专门)测试的考生,进行专业(专门)测试时,必须向测试点交验《报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由报名点打印,考生应直接向报名点索取。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详细情况考生可以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修改处室:【普通高校招生处】 修改时间:【2012-11-13 17: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