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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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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1-68130020,021-58137880

官方网址:https://www.gench.edu.cn/ http://zsb.genc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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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建桥学院统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6-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45 收藏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的分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开发)专业外语教学为日语,德语专业外语教学为德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学校在统一招生录取阶段按各省级高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2.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3.对外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上海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市统考成绩达355分(含355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录取时除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专业,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5.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专业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日语,该专业计划单列,不作内调,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7.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8.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

  本科教育: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7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4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设计)、日语(网络商务技术)、新闻学(全媒体采编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年8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高职教育: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它专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6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8130020、68130021、58137880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58137877

  十五、网址

  http://www.gench.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资助政策详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