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学院西路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沧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位。
六、学校概况:沧州师范学院坐落在河北省沧州市,校园一期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300万元,图书馆藏书61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专任教师411人,教授50人。学校开设48个本、专科专业,涵盖文、史、理、工、管、经、法、艺术等8大专业门类,部分专业按类招生。
七、招生计划:2010年招收本科生500人,专科生2900人,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不设立分数级差,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类和旅游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九、收费标准:
1、培养费:普通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艺术、体育类师范专科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学前教育幼儿艺术方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2、住宿费: 1、2、3号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4、5、6、7号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十、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电子邮箱:chsw05@sina.com
电 话:0317—2159818 2159817(兼传真)